根据《楚雄彝族自治州州财政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经材料审核、现场抽查,专家评审,现对楚雄州申报2015年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园区建设拟扶持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15年3月27日至3月31日。
对拟扶持企业和项目有质疑或意见,请在公示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州工信委监察室、工业园区科和州财政局监督检查科、企业科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州工信委纪检监察室:0878-3389305
州工信委工业园区科:0878-3389307
州财政局监督检查科:0878-3123526
州财政局企业科:0878-3123223
附件:申报2015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园区建设拟扶持项目公示名单
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委 楚雄州财政局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