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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楚雄州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进行验收选取中介机构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6-12-08 22:19     点击:[] 次

根据省工信委 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云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云工信企服〔2016〕447号)要求,州工信委 州财政局委托中介机构对楚雄州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进行验收,此次验收的服务内容:为楚雄州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初步验收的服务。

经州财政局批准,此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方式选取中介机构,由我委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询价采购小组按照工作程序拟选取云南汇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此次州级平台验收的中介机构。

现对此次州级平台验收拟选取的中介机构(云南汇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16年12月8日至12月12日。对拟选取的中介机构有质疑或意见的,请在公示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州工信委纪检监察室、中小企业及服务体系科和州财政局企业科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州工信委纪检监察室:0878-3389305

州工信委中小企业及服务体系科:0878-3139166

州财政局企业科:0878-3123223

2016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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