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金融办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云南省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云金办〔2015〕92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财政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管理细则的通知》(楚政办通〔2014〕4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州级财政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楚政办通〔2014〕33号)等文件要求,经州金融办、州财政局、州工信委组织专家对县(市)上报项目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核,形成我州的拟上报项目。现对楚雄州申报2015年度云南省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拟申报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15年 6月 29日至7月3日。
对拟申报企业和项目有质疑或意见,请在公示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州工信委监察室、州上市办、州金融办金融市场科和州财政局监督检查科、金融科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州工信委监察室: 0878-3389305
州 上 市 办: 0878-3120256
州金融办金融市场科:0878-3132182
州财政局监督检查科:0878-3123526
州财政局金融科: 0878-3131561
附件: 2015年度云南省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拟申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