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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宣传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省食盐市场监督管理的通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03 16:24     点击:[] 次

关于宣传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省食盐市场监督管理的通告》的通知

楚工信通〔2016〕号

各县市相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经贸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5号)、《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改革过渡期食盐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工信盐务〔2016〕567文,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盐业秩序,严厉打击涉盐违法行为,确保我省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近日省工信委等7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全省食盐市场监督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为切实做好《通告》在我州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职能部门要按照盐改相关文件要求及《通告》的内容,履行好各自的职能职责,切实加强食盐市场监管,共同维护好食盐市场的经营秩序,保障食盐安全。

二、加大《通告》的宣传力度。各县市、开发区辖区内的集贸市场及食盐批发企业和零售商店门口要张贴《通告》;各相关部门要在门户网站发布《通告》,确保《通告》内容家喻户晓。

附:关于加强全省食盐市场监督管理的通告(点击下载)

201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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