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cxzgxw-/2019-0416002
- 公开目录:机构职能
-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7日 14:50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机构职责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楚雄州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9〕6号),设立楚雄彝族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简称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为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加挂楚雄彝族自治州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简称“州无线电管理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小企业局(简称“州中小企业局”)牌子。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全州工业和信息化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拟订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制定工业与信息化重大项目规划,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政策建议和专项资金安排意见。
(四)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
(五)拟订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六)组织制定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推动工业园区建设;推进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发展;负责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协调行政区域内重点物资铁路运输;指导和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物流企业发展。
(七)负责盐业行政管理;负责卷烟工业、食品、生物医药、消费品工业、轻纺、冶金、石化、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快推进新材料、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的发展;拟订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信息等产业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和低碳技术的推广运用;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节能工作,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依法开展日常节能监察工作,查处违法用能行为;负责新型墙材和散装水泥推广及执法工作。
(九)指导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负责全州信息产业行业管理;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
(十一)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工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二)负责企业的减负治乱工作;指导全州工业和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州工程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十三)贯彻落实党的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所属党组织的基层党建工作。
(十四)完成州委和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行政审批项目,以楚雄州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