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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25日 16:29
  • 标题: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州委、州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紧密结合中心工作,围绕工作动态、重点工作推进和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政策解读、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等内容,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大力营造“大抓产业、主攻工业”的浓厚氛围。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4年,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严格按照要求设置信息公开基本栏目,对单位基本信息、机构职责、领导信息、内设机构、政策文件、规划信息、行政执法、权责清单、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法定公开内容主动进行公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04条,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58条,及时转载国家、省州重要信息,做好信息发布互联互通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收到留言11条,办结留言11条。

2024年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责任科室,全年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要求使用楚雄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进行办理申请。在门户网站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可在线方便下载依申请公开表格,线下受理渠道畅通。2024年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公开工作由“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负责,相关科室根据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批表》,逐级对涉密信息、敏感信息、个人信息等不予公开信息进行审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属于州人民政府网站群,可访问性和网站群保持一致。网站正常运行,持续开展网站无障碍适老化服务。设有“楚雄工信”微信公众号,按照要求进行了备案,公众号订阅数为1457。内容更新及时响应,持续做好网站栏目内容更新和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优化调整,确保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公开符合考核要求。

(五)监督保障情况。紧跟省、州信息公开工作步伐,提前谋划,把握工作主动。严格执行稿件“三审三校”审核制,由拟稿科室负责人审校后,报办公室进行保密审查,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发,切实做到层层把关,任何政务公开信息未经审核一律不得发布,任何涉及国家安全和有保密要求的信息均不得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2023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2022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州政府的有关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如政府信息公开质和量上有待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水平有待提升,多形式高质量的解读材料有待丰富。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州政府要求,加强政务工作人员专业技能和理论知识的培训,及时更新工信领域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成功经验,提升政策解读的多样化以及时效化,持续推进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

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