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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5323005688038933-/2023-1110009
  • 公开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21日 16:26
  • 标题:对州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020117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楚工信复〔2023〕9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对州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020117号提案的答复
楚工信复〔2023〕9号

尊敬的民建楚雄州委: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激发我州民营经济发展活力的提案》(第11020117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单位对此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接到提案后,局党委班子十分重视此提案的回复工作,及时召开党委及行政办公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责成业务科室具体负责调研落实回复工作。

州委、州人民政府始终把扶持我州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优化我州营商环境等作为我州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战略性措施来抓。目前我州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不断加大扶持力度,有效促进我州中小微企业良好发展。

一、及时出台国家、省配套的发展民营经济政策,清理不合时宜的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加大宣传我州民营经济政策营造良好氛围,促进我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制定出台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州委、州政府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主要有《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楚办发〔2017〕14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办法(暂行)的通知》(楚政通〔2017〕100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31条措施的意见》(楚政发〔2018〕7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0条措施的通知》(楚政办通〔2018〕33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2018年民营经济发展攻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函〔2018〕46号)、《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楚雄州优化营商环境10条〉的通知》(楚办发〔2019〕28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州级领导联系挂点民营企业工作制度的通知》(楚政办函〔2019〕48号)、《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扩大招商引资10条措施〉〈楚雄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0条措施〉的通知》(楚办发〔2020〕10号)、《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开展“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忧、办万家事”活动的方案〉〈关于持续开展政策宣传、政策服务、政策兑现进市场主体活动的方案〉的通知》(楚办通〔2020〕9号)、中共楚雄州委 楚雄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等。通过认真总结梳理政策,目前主要形成国家、省、州支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云南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楚雄州中小企业促进实施细则》《楚雄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年7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于2023年7月28日出台了《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州政府常务组织进行了传达学习,按要求我们也将加大宣传力度,结合部门职能职责抓好政策落实。

(二)坚持把公正法治作为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组织对全州现行有效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其中:清理提出修改单行条例3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506件、修改48件,影响营商环境的制度壁垒得到进一步破除。

(三)加强惠企政策宣传,提升民企政策获得感。制定下发了《楚雄州“梧桐树工程”实施方案》以及《惠企政策信息收集和宣传工作制度》《民营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收集交办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措施,以“梧桐树工程”为统领,从搭建招商引资桥梁,完善政企沟通平台,健全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机制三个作业面入手,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目标,积极收集梳理和反映企业合理诉求和意见建议。与州级4家党政机关共同召开政企座谈会,对48家民营企业开展惠企政策宣传,帮助30余家民企解决生产经营中的“急难愁盼”问题。收集整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惠企政策,向民营企业进行集中宣传和推送,提升民营企业惠企政策知晓率,促进惠企政策“应享尽享”。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QQ群等新媒体手段和培训班、宣讲报告会、专题座谈会,向民营企业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出台的稳住经济大盘的一系列惠企政策措施和涉企法律知识,向全州民营企业发放《企业合规管理手册》和《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等共1000余册。

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让企业家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促进我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法律服务,维护民企合法权益。加强与检察院、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构建民营企业维权工作新格局。深入扎实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万所联万会、法治民企等活动,着力推动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扎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从机制建立、制度建设、工作落实等方面同步发力,及时释放司法红利,司法部门牵头制定出台了《楚雄州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试行)》、《楚雄州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楚雄州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办法(试行)》等三份规范性文件,由州工商联牵头组建成立了“楚雄州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和办公室,选任了145名由专业律师、会计师、税务师、工程师、专家学者等组成的第三方专业人才库,累计对全州涉民企的17个案件启动了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推动了涉民企刑事惩戒向合规矫治转变,最大限度让民企活下来,强起来。扎实开展“法律三进”活动。每年举办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法律三进”培训班,提升民营经济人士对民法典及有关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通过送法律法规和政策进机关、进企业、进商会,增强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学法用法守法自觉,强化依法经营意识,鼓励企业在守法经营的同时用足用好优惠政策。

二是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建立评价结果与监管对象挂钩机制,完成信用修复1132条,报送信用信息数据入库1500万余条。

三是全面深化司法行政诉讼改革。建立线上线下审判常态化并行机制,推广繁简分流快速审理机制,成立诉前委派调解中心11个,设立巡回审判点99个、诉讼服务站55个。全州两级法院诉前调解案件12666件,诉前调解成功率达71.37%,解决商业纠纷案件最长耗时压减到78.78天。

三、加强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弘扬企业家精神,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我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州委、州政府一直以来都比较重视民营企业家的成长,着力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进取,营造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适时表彰奖励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进一步坚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心,提振企业发展信心,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2015年州委、州政府对17户“楚雄州优强民营企业”、15名“楚雄州优秀民营企业家”进行了表彰。2015年后,按照省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的通知》中“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要求,由于不符合中央、省的有关规定,我州停止了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活动。但每隔三年都积极组织企业和企业家参加云南省“百户优强民营企业”和“百名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活动,2022年,我州有6户企业荣获“云南省百户优强民营企业”称号,6名企业家荣获“云南省百名优秀民营企业家”称号。州委已于2019年分步投入5000万元资财资金,重点培养500名各类领军人才,继续推进“8+1”“彝乡英才”培养机制,加快培养彝乡科技领军人才、产业领军人才、电商创业人才、文化名家、彝乡名匠、名师、名医、名企业家等8类人才,形成各类人才你追我赶、竞相争先的生动局面,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州工信局按照《楚雄州2010—2020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彝乡英才”培养工程8个实施办法的通知》(楚办发〔2018〕13号)文件要求,州工信局牵头实施100名“彝乡企业家”培养计划,2018年选拔培养了25名“彝乡企业家”,2019年选拔培养了30名“彝乡企业家”,每人连续三年给予1万元的生活补贴。同时,采取简讯、媒体报道等方式大力宣扬优秀民营企业家典型事迹,注重示范带动、着力弘扬传承,为企业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截至目前全州共有彝乡企业家 85名。

下步,我们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并结合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激发我州民营经济发展活力的提案》,整合政策资源和加大资金力度对我州民营企业提供有效帮扶,助力楚雄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感谢你们对楚雄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注,对你们在提案中提到的3条很好的实施意见,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研究和吸收采纳。最后,希望你们继续保持对此项工作的关心关注,及时向我局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朱云峰  0878—3139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