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5688038933-/2022-1209002
- 公开目录: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9日 16:36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云南省医药储备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了《云南省医药储备管理办法》,现将有关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云南省医药储备管理办法》自2017年印发实施以来,在防范灾情、疫情等突发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原先的《云南省医药储备管理办法》已经不能完全解决医药储备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涉及产能储备的问题,同时国家也在2019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2017年印发的《云南省医药储备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经省政府同意后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
二、修订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国家医药储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在原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下医药储备管理的实际情况,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并多次征求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等省级部门和相关企业意见,根据各方反馈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去年11月份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组织省卫生健康委、医疗器械检验院、法律顾问、财务专家进行了专家论证。
三、主要修订内容
在《管理办法》修订中,一是坚持医药储备实行品种控制、总量平衡、动态管理、有偿调用,以保证储备资金的安全、保值和有效使用。二是突出医药储备采用实物储备和产能储备相结合的方式,并在产能储备中增加了疫苗储备,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医药储备发挥重要作用。三是会同相关部门选定承储企业,全过程公开、透明,力促财政资金使用效用最大化。四是坚持科学高效,建立完备的储备、调用和资金管理制度,为切实发挥医药储备作用奠定基础。
四、主要框架
《管理办法》共分九章35条。具体内容:第一章、总则(共4条),主要包括依据、原则、储备方式和适用对象;第二章、机构与职责(共2条),明确主管部门及相应管理部门职责;第三章、承储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共3条),主要包含承储企业所具备的必要条件和承储企业的选定;第四章、计划与管理(共5条),主要内容是全面确保储备医药使用安全,所加强的办法规则;第五章、存储管理(共4条),明确存储管理的原则和制度;第六章、调用管理(共7条),明确调用程序和调用制度;第七章、资金管理(共3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第八章、监督与检查(共4条),确保医药储备安全;第九章、附则(共3条),明确管理办法解释权和实行时限。
五、印发和实施
《管理办法》由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自发布之日起实行,《云南省医药储备管理办法》(云工信食药〔2017〕519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