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5688038933-/2020-0121001
- 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21日 08:06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州工信局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2019年全州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明确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切实推进工业和信息化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对单位基本信息、机构职责、领导信息、内设机构、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人事信息、财政信息、建议提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等内容进行公开。规范编制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布在州工信局网站并及时更新。围绕重点工作,对专项资金奖补、省州技术中心认定、创新中心申报、彝乡企业家评审、企业绩效考核奖励、跨省入滇食盐批发、能源审计报告审查、巡察整改情况、采购项目招投标等工作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规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公开,在门户网站对我局办理的20个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了公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制定《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试行)》《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对行政执法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行政处罚流程图、州工信局持有《云南省行政执法证》证件人员名单等内容进行公示,在州工信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楚雄工信”及时、动态的进行信息宣传。围绕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开设工业攻坚、信息化建设、产业招商、党建工作、精准扶贫专栏,及时维护更新。2019年,共发布信息2098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1421条,概况类信息43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53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要求使用楚雄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进行办理申请。建立和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编制了依申请公开指南,在门户网站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可在线方便下载依申请公开表格。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流程,依法依规按时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一年来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
(三)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要求进行了网站迁移,在网站底部建齐了党政机关标识、“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站标识码、网站主办单位及联系方式、ICP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和站点地图等要素,对原域名进行注销。及时处理网民提的纠错意见,对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及时转载。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把好政治关、保密关、政策关、文字关。制定出台《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职能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流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进一步加强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等相关工作,特别是加强信息的撰写质量、审核、发布等工作。加快线上线下融合。将审批和许可权授权到州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部门负责人与审批工作组组长(首席代表)签订“事项授权委托书”,代表部门履行审批服务职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办事指南,网上可办事项占总事项比例达到100%,实行州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和网上大厅平台办理同步。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州工信局设有“楚雄工信”微信公众号,按照要求进行了备案,及时更新和互动,2019年共发布信息101条,有效展示了我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取得的成绩,成为我局面向公众展示形象的一个重要窗口。
(四)监督保障情况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兼职工作人员。加强门户网站运行维护,强化工作职责,明确管理责任,细化管理要求,制定了《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网站管理要求、信息更新要求、栏目维护责任及信息安全保障方式,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兼职工作人员,切实加强对门户网站的运行维护。局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终综合绩效考核,加强考核评估。加强指导督查,印发了《楚雄州工信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楚雄州工信局关于强化督查督办推动工作的暂行办法》等文件,强化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加大了工作督查,建立健全了通报制度和问责机制,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8
|
减
|
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2
|
增
|
3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7
|
减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
|
310.3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
|
|
|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
|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
|
|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0
|
|
2.重复申请
|
|
|
|
|
|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0
|
||
(六)其他处理
|
|
|
|
|
|
|
0
|
||
(七)总计
|
|
|
|
|
|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
|
|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
|
|
0
|
|
|
|
|
0
|
|
|
|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意见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少数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理解掌握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公开与我局日常工作同步开展方面结合不够。
下步工作中,州工信局将加大学习宣传和培训力度。认真抓好宣传贯彻,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工作意识,切实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并适时组织培训。按照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加强对信息的整理,确保应该公开的信息得到及时公开。
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