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5688038933-/2019-0514007
- 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制度
-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18日 20:20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室、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34号)以及《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州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楚办发〔2016〕17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全州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楚政办通〔2017〕31号)要求,结合楚雄州工信局职责职能和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及工业和信息化工作重点,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加快法治机关、效能机关、廉洁机关和服务型机关建设,推动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科学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
(二)真实公正。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办事结果应当公平公正。
(三)及时便民。政务公开一定要做到及时,要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四)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三、加强组织领导
政务公开是我局行政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州工信局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领导统筹推进本局政务公开工作,研究解决推进工作的重大问题。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局公开办”),办公地点设在局办公室。局办公室主任兼任公开办主任,信息化推进及网络资源管理科负责人、政策法规科负责人、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副主任为公开办成员,主要负责政务公开日常综合协调,抓好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开展。
四、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及责任划分
(一)公开内容
1.贯彻落实省、州政府公开实施意见、实施细则精神,重点围绕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进行公开。
2.涉及局机关重要事项公开,包括:(1)局领导具体分工;(2)机关科室工作职责;(3)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4)财务收支情况;(5)行政审批的规定事项;(6)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评选先进、干部任免事项;(7)干部职工规章制度落实情况;(8)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二)责任划分
1.做好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工作:推进决策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必须按规定程序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开;推进执行公开。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州工信局中心工作,主动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并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推动管理公开。推进执法管理、行政审批、项目管理、内务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当主动公开各项管理工作的制度、依据、职责权限、流程、结果;推进服务公开。建立健全行政服务目录体系,及时向社会公开,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推进结果公开。对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结果,要以情况报告或图表图解的形式在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上公开。(牵头科室:各科室按照职能职责牵头负责)
2.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会议公开制度,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等工作,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会议,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人员列席、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单位每年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其中一方列席局办公会议不少于2次,加快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牵头科室:局办公室)
3.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等向社会公开。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局门户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开局领导具体分工、机关科室工作职责;在局务会上按季公开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牵头科室:局办公室)
4.积极通过网站、新媒体等方式。及时公开局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评选先进、干部任免事项,局干部职工纪律遵守情况及部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牵头科室:人事科)
5.严格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出台前,要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同时加强宣传引导,让更多公众参与到意见征集中来。对于征集到的意见,吸收采纳情况要向公众公开,不予采纳的要说明理由。重大决策正式出台后,要将决策文本与征集意见情况和政策解读情况相关联,方便公众查阅。(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
6.加大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力度,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原则上要在办理复文形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全文公开。本单位办理建议提案总体情况、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有关工作动态等要纳入公开范围。(牵头科室:局办公室)
7.文件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要求,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政策文件开展解读,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局牵头草拟出台的政策,牵头科室要负责做好解读工作,不得以转载上级解读材料或新闻媒体报道代替自身解读。(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
8.涉及本局负有直接安全监管职能的重大安全、突发事件公开。民爆器材及危化品管理等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州政府相关应急预案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牵头科室:经济运行科、应急与节能监察支队)
9.优化门户网站公开平台栏目设置。明确栏目定位,避免同类信息在不同栏目进行发布,影响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效率和体验。健全完善站内检索功能,力争让公众能够一键查询所需信息。(牵头科室:信息化与信息产业科)
10.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与协调联动。在政务公开平台发布权威信息的同时,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资源开展宣传解读,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牵头科室:综合研究室)
11.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定期对网络申请渠道开展检查测试,进一步规范单位内部公文信件流转流程,确保公众申请得到及时受理,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建立依申请公开定期分析机制,按季度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并在局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牵头科室:局办公室)
12.加强信息公开新媒体运用,保持每周更新不少于2次。公开信息要分类集中梳理,打造具有局特色的精品栏目。(牵头科室:局办公室)
13.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项目、降低涉企资金成本等要素成本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扩大传播范围,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政策、享受实惠。(牵头单位:中小企业及服务体系科)
14.围绕推进智能制造业发展、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调动企业和科研人员参与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的积极性。(牵头科室:技术创新科)
15.在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监管政策时,要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舆情反映,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牵头科室:发展规划科)
16.健全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分批次向社会公示承担和已完成过剩产能化解任务的企业名单,公布企业产能、奖补资金分配、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和不达标情况。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社会公开上一年度化解过剩产能情况。 (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
五、政务公开的方式和程序
(一)公开方式
楚雄州工信局门户网站为我局面向社会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其他公开方式包括:政务公开栏公开,会议公开,通过新闻媒体公开,通过QQ、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公开。公开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
(二)公开程序
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严格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查,对审查为“不公开”的要说明理由。公开内容按照《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信息审核程序,报领导审核后按照相应的公开范围进行公开。
六、具体要求
(一)实行政务公开的目的在于加强对单位公务运行情况的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推进民主建设,促使干部职工廉洁从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大意义,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务必达到“真公开、全公开、常公开、硬监督、严查处、求实效”的目标。
(二)建立政务公开登记目录,对公开的内容、形式进行记载备查。
(三)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各科室要严格按照此《实施方案》的要求落实,并及时向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相关材料。对不按程序办理,或公开事项不真实、不全面、不及时、弄虚作假、蒙骗群众,影响政务公开工作质量的科室和个人,要追究责任,严肃批评或处分。
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