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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目录:财政信息
  •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21日 18:03
  • 标题: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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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30001830401000

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楚雄州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5〕10号),设立楚雄彝族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简称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为楚雄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加挂楚雄彝族自治州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简称楚雄州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小企业局(简称楚雄州中小企业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煤炭工业管理局(简称楚雄州煤炭工业管理局)牌子。

1.贯彻落实国家、省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及方针

政策;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拟订全州工业和信息化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制定全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2.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拟订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3.制定工业与信息化重大项目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政策建议和专项资金安排意见;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核准和备案。

4.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

5.拟订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6.协调解决行业运行中的有关问题;负责电力供需协调、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参与协调交通综合运输,负责协调行政区域内重点物资铁路运输;指导和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物流企业发展;组织制定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推动工业园区建设;推进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发展;负责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

7.负责盐业行政管理;负责卷烟工业、生物医药、消费品工业、轻纺、冶金、石化、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快推进新能源、新材料、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的发展;拟定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信息等产业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8.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发展煤炭工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业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研究制定楚雄州煤炭工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监督管理煤炭企业的生产经营;负责煤炭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内的审批;负责煤炭行业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履行监督管理楚雄州煤矿安全生产职责;负责组织楚雄州煤炭安全培训。

9.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和低碳技术的推广运用;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节能工作,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依法开展日常节能监察工作,查处违法用能行为;负责新型墙材和散装水泥推广及执法工作。

10.指导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协调解决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11.负责全州信息产业行业管理;推动跨行业、跨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参与指导全州信息网络安全建设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参与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指导州级机关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推行电子政务。

12.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工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13.负责企业的减负治乱工作;指导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州工程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有关行业协会的管理、指导。

14.负责所属党组织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5.承办楚雄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行政审批项目,以楚雄州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全州工信系统积极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工业转型升级带来的发展压力,努力克服市场销售不畅、价格低迷、融资困难等不利因素带来的影响,强力推进工业经济、民营经济、园区经济攻坚工程,按照“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要求,认真落实稳增长的各项政策措施和经济运行“五个主题”制度,紧盯目标不放松,按照一季度“开门红”、二季度“双过半”、三季度“功九成”、四季度“大收官”的要求,推进实施企业降本增效和精准帮扶、“互联网+”专项行动,抓实工业“四项支撑工程”,深入开展“三进企业”“四个服务团队”活动,围绕全年目标任务打好工业经济攻坚战,全州工业和信息化保持了平稳较快增长势头。

1.工业经济保持平稳增长。在烟草制品业持续负增长的困难局面下,千方百计挖掘非烟工业潜力,2017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2%,排名全省第7位。增幅分别高于全国5.6、全省1.6个百分点。其中:烟草加工业增长0.3 %,非烟工业增长19.2%。工业用电量增长10.6 %。7户产值10亿元以上的重点企业中,累计实现产值299.98亿元,同比增长20.6%。其中:摩尔农庄、楚雄矿冶、德钢、德胜煤化工的增幅分别达53.1%、42.7%、48.3%、42.3%。

2.抓项目增投资成效显著。面对电力工业投资持续大幅下滑的严峻形势,按照“存量抓技改、增量抓招商、后劲抓创新”的要求,深入推进“构二破三”、“调二提三”工作,全力以赴扭转工业投资下滑势头,增幅在8月份扭负为正的基础上实现较快增长,全州完成非电工业投资197.5亿元,同比增长17.7%,超额完成省州下达的目标任务,总量居全省第四位。

3.重点产业培育取得新进展。改造提升冶金、石化产业,大力发展生物医药和大健康、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业,进一步建立健全重点产业推进机制,分别成立三个重点产业推进组,以新思路新理念统筹推进重点产业提质增效。2017年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实现增加值50.3亿元,同比增长23%;新材料与绿色能源产业实现增加值17亿元 ,同比增长54.6%;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实现增加值5.2亿元,同比增长24.4%。

4.民营经济支撑作用不断提升。全州上下在培育市场主体、促进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打造彝乡企业家队伍上狠下功夫,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家创新活力,有力地促进了民营经济新发展。2017年,全州民营经济从业人员达56.65万人,约占全州劳动人口的66.7%;完成增加值432.33亿元,同比增长11.6%,占全州GDP的比重达46.1%,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65%以上,民营经济成为推动GDP增长的主要力量;民营经济提供的税收占到全州财政收入的52%;德胜钢铁、摩尔农庄两户企业进入“全省民营企业100强”。

5.园区经济进一步发展壮大。楚雄工业园区、禄丰工业园区分别成功申报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布局规划及园区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推进顺利。“禄武产业新区”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形成初步成果,召开了“禄武产业新区规划”国内专家分析咨询会,“禄武产业新区给水规划”通过了省级评审。2017年,全州工业园区完成基础设施投资49.35亿元,增长31%,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3 %;完成工业投资114.8亿元,增长16%;新建标准厂房20.65万平方米,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3%;新增入园企业42户,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5%,入园企业达到613户;完成主营业务收入751.56亿元,增长18%,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4%。

6.转型升级持续稳步推进。着力推进非烟工业发展,非烟工业占比达到67.8%,比2016年提高2.8个百分点,结构进一步优化。以节能约束性指标促转型,推进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发展,全州单位GDP能耗下降5%左右,超额完成省下达我州节能目标任务。在巩固煤炭行业去产能成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产能减量置换工作,促进全州煤炭行业脱困发展、可持续发展。云南德胜钢铁有限公司、大姚机械配件厂退城入园转型升级项目启动实施。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淘汰13万吨钢铁、60万吨水泥、6万吨格法玻璃落后产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坚决打击“地条钢”。依法开展节能监察,对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5户企业进行现场监察,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管。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取得成效。

7.信息化建设应用提速提质。着力推进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施,完成互联网基础设施投资20.5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2.5%;新建和改造4G基站2236站,全州实现光纤和4G网络行政村100%覆盖,并逐步向自然村延伸;“互联网+”运用范围不断拓展,与农业、工业、商务、政务、民生等领域融合发展;电信业务总量达43.71亿元(变价),同比增长126.18%,超目标任务66.18个百分点。两化融合不断推进,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红塔烟草集团楚雄卷烟厂和云南岭东印刷包装有限公司三家企业被工信部确定为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实现零的突破。工业企业建档立卡管理平台搭建完毕进入试运行。无线电管理进一步加强,审查新建及改造通信基站1860站,无线电监测站累计监测时间达27800小时,排查民航通信干扰3件,查处非法黑广播4件,排查通信基站干扰3件,有效保护了电磁环境。

8.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的检查和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和煤矿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紧紧围绕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这一主线,结合煤矿安全大检查工作,扎实开展“打非治违”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认真研究制定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计划,督促指导煤矿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及时督促煤矿企业按照措施、人员、责任、资金、时限“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有效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认真开展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执法专项行动。

9.脱贫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果。继续深化精准扶贫、定点挂包长效机制,扎实开展“转走访”工作。2017年,州工信委党委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4次,党委委员深入禄丰县和平镇大白石岩村委会挂包村民小组16人次,全委干部职工入户走访126人次。突出产业帮扶,结合村情实际,提出“精准扶贫靠产业”和公司(市场)+产业(规模)+农户(增收)的扶贫增收思路,制定种养殖产业发展计划和产业扶持奖补办法。扶持成立8户小微企业,采取“大企业帮小企业”、“小企业帮贫困户”的扶贫模式,重点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殖业,同时带动全村产业发展。

10.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落实主体责任,抓班子、带队伍,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党的建设不断加强。党委班子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理论武装,健全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干部理论学习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2017年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7次、其他集体学习3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按照准则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坚持党委集体研究决策。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和检查考核,落实“四项谈话”制度,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强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重要部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等党的建设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规范化等系列制度。切实履行抓基层党建主体责任,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为抓手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抓党员发展,2017年共发展党员33名,党员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加强工业人才培训,提升工业人才素质,组织培训26期2099人次,为推动工业转型升级提供智力支持。强化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州工信委机关已连续3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统筹推进其他重点工作。强化普法工作,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全年网上办事窗口共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咨询投诉9406 件。盐业体制改革有序推进,食盐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得到加强,州工信委门户网站规范运行。无纸化办公全面推进,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综治维稳、信访、老干部管理、保密等工作取得好成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比上年增减0个,分类说明如下:

项目

数量

比上年增减

变动原因说明

合 计

1

一、按单位基本性质

1

行政单位

1

事业单位

其他

二、按执行会计制度

1

行政单位

1

事业单位(含行业)

民间非营利组织

企业

三、按单位预算级次

1

一级预算单位

1

二级预算单位

三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7年,我委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4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02人。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委公务用车编制6辆(其中:含特种专业技术车辆4辆、应急及通讯车辆2辆),实有小汽车6辆(含特种专业技术车辆4辆:无线电监测车2辆、节能监察车2辆、应急及通讯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单位收入合计2889.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66.12万元,占总收入的99.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3.15万元,占总收入的0.01%。较2016年的3487.89万元,减少598.62万元,下降17.16%。下降原因是2017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资金减少;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3.2万元,系省散装水泥办公室下达预算资金,较2016年减少1.8万元,下降36%,下降原因是2017年国家停止征收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相应的压缩了推广和宣传工作经费。2017年其他收入23.15万元,较2016年的55.81万元,减少32.67万元,下降58.53%,下降原因是省级对下部门预算体制改革,逐步压缩和减少对下级部门的工作经费补助。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单位支出合计2903.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8.32万元,占总支出的60.2%;项目支出1155.37万元,占总支出的39.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较2016年的3577.64万元,减少673.94万元,下降18.84%。主要原因是停发很多项目考核奖金,压缩了发展专项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人员经费1631.44万元,较2016年的1736.54万元,减少105.10万元,下降6.44%,人员经费下降原因是2017年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移交社保部门发放工资的退休人员统筹内费用直接由社保部门统计,原单位不再统计;2017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16.88万元,较2016年增加75.69万元,增长183.72%,增长原因是2016年下半年全面实施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在工资中增加了车改补贴项目,将随工资发放的车改补贴纳入日常公用经费统计,2017年共发放车改补贴74.7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1155.37万元,较2016年的1799.89万元,减少644.52万元,下降55.78%,下降原因是2017年压缩了州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尤其是停止兑现州级工业经济发展、民营经济发展、工业园区、节能考核等目标责任制奖励,2017年对各项目标责任制只进行考核不兑现奖励,仅此项州级就减少近300万元项目支出,在2016实施完成了无线电移动监测站的建设项目,近此项支出就达4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62.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与上年对比下降,主要原因是:一是各项收入减少的同时,相应的支出也就随之减少;二是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较2016年减少644.5万元,下降35.8%,原因是2016年完成了无线电移动监测站的建设,仅此笔开支就达400万元,2017年没有发生大的建设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5万元,支出决算为59.29万元,超出预算的1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6.39万元,超出预算的1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90万元,超出预算的16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以来,州委、州政府重点项目督查、招商引资任务加大,节能监察、煤矿安全监管、企业服务团队工作任务重,尤其是2017年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任务重(一平浪煤矿事故处置、化解煤炭产能工作),盐务执法力度加大,应急车辆出车次数相应增加,上级到我州督查、检查次数增加,脱贫攻坚工作,致使应急车辆使用频率加大,其中1辆应急车辆发生大修,费用近4万元,导致车辆燃油费、过路费、维修费相应增加。

二是2017年以来,州委、州政府重点项目督查、招商引资任务加大,公务接待也就相应增加因此超出了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59.29万元,较2016年减少2.7万元,下降4.4%。其中:

2017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出境费用;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38万元,较2016年减少1.6万元,下降4.4%,下降原因是2017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而发生的一笔购置费系2017年1月落户时缴纳2016年12月新购车辆的车辆购置税0.75万元。

2017年公务接待费支出22.9万元,较2016年减少1.05万元,下降4.36%,下降原因是:公务接待实行定点接待、压缩和控制陪餐人员,2017年11月5日以前减少了餐桌酒水的消费, 2017年11月6日起全面实施禁酒令,餐桌上一律不上酒。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39万元,占61.38%;公务接待费支出22.90万元,38.6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3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0.75万元,但并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而发生的购置费系2017年1月落户时缴纳2016年12月新购车辆的车辆购置税0.75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5.6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煤炭、盐务、招商引资、无线电、园区、节能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支出明细表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发生奖金支出105万元,系兑现2016年综合绩效考核奖励;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发生邮电费107.61万元,其中99万元系财政下达预算资金由我委支付给中国移动楚雄分公司的合同款2017年电子政务外网基础网络线路租用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和无线电监管支出发生委托业务费100万元和12.7万元,系按照州政府工作部署支付给云南开发规划设计院编制“禄武产业新区”合同款和编制“无线电十三五”发展规划费用;未归口管理离退休抚恤金支出113.7万元,原因是2017年病故离退休干部7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发生奖励金支出76.99万元,系兑现2017年精神文明建设奖励。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委资产总额4097.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8.48万元,固定资产3728.7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3.7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9.1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180平方米,账面原值847.96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3.91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097.22

368.48

2391.86

847.96

158.97

0

1384.93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7.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委托业务费”支出113.48万元。系支付“禄武产业新区规划”编制费、十三五无线电发展规划、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脱钩试点审计费用。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邮电费”发生99万元,系支付云南移动楚雄分公司2017年“楚雄州电子政务外网”基础网络线路租用费。

“未归口管理离退休”支出退休费208.17万元,系退休人员原单位承担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支付的统筹外退休费用。

2017年,固定资产增加215.18万元,其中:新购资产197.97万元(含《楚雄州工业企业建档立卡管理系统》项目软件开发费116万元、防火墙软件17.89万元),省工信委划拨无线电监管设备17.21万元。申请报废8年以上及淘汰电子产品72项,价值46.09万元。

监督索引号53230001830401111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是指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救济金、医疗补助、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楚雄彝族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