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5688038933-/2019-0417206
- 公开目录: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27日 21:39
- 发文字号:楚工信字〔2014〕10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楚雄州2014年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指导意见
各县市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本委各科室:
2013年,全州围绕《中共楚雄州委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 推动县域经济跨越的决定》(楚发〔2012〕12号)精神的贯彻落实,着力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扶持力度、破解发展难题,全州民营经济实现了平稳较快发展,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290.35亿元,增长15.6%,占全州GDP的比重达45.9%;从业人员达到32.5万人,比2012年底新增4万人,增长13.6%;“民企入滇”完成1户,顺利实现年初州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为全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2014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改革创新之年,为推动我州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提出如下工作指导意见:
二、工作思路和目标
(一)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州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围绕实现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州GDP的比重达到47%和加快转型升级两大目标,抓大扶小、打造平台、推进创新、改善服务,促进全州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为推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2014年力争全州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长16%以上,占全州GDP的比重达到47%左右;上缴税金增长5%以上;力争规模以上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比重达到70%以上;从业人员增长9%;完成“民企入滇”1户以上;努力实现3户以上中小企业在“新三板”成功挂牌。
三、工作重点
(一)落实政策,积极营造发展环境。抓好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政策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多种形式落实好《中共楚雄州委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 推动县域经济跨越的决定》(楚发〔2012〕12号),一是将民营企业建设用地统一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坚持每年批准的民营企业用地不少于当年批准建设用地面积的50%。二是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股权融资、项目融资、融资租赁、信托融资、基金融资等渠道实现融资;三是对通过国家级省级、州级认定的民营企业技术中心,州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的资金补助;对产品新获得中国名牌或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以及新获得云南名牌或云南州著名商标的民营企业,州政府均拿出资金给予奖励。四是通过集中培训、选派培训和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积极为民营企业提供职业培训、管理咨询、信用评价、创业辅导等服务,不断强化对民营企业人才的教育培训和培养提高。五是坚持对挂牌保护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需采取强制措施或对民营企业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手段时,须报经州委政法委审核同意的制度,继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行为,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遏制了部门对民营企业的随意检查。六是推行人性执法。对民营企业推行“企业的轻微违规违法行为,采取先教育规范,再限期整改,限期未改者再依法处罚”的“三步式”人性执法方式。七是对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项目,在项目开工前,对 “企业预注册、项目立项、用地审批、林地审批、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规划许可、用电用水、融资”等9项具体工作实行“1个项目由1名州级领导负责牵头,工商、发改、国土、环保、工信、住建、电力、水务、银监等部门各明确1名具体人员负责帮助” 和“每个项目州政府安排1名工作人员驻企帮助”的“1+9”帮办服务制度。
(二)调整结构,促进各类民营企业全面发展。一是发挥重点民营企业的带动作用。指导重点民营企业制定发展规划,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延伸产业链,促进产业升级。鼓励重点民营企业带动广大中小微企业共同发展。二是加大成长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对州级成长型中小企业进行动态管理并纳入国家重点中小企业监测范围,通过网上监测系统密切跟踪运行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及时协调解决。突出转型升级,以开放和创新为方向,通过挂钩帮扶、要素保障、财政支持等措施,引导成长型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三是支持创办小微企业。以工业园区为平台,加快建立小企业创业基地,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和辅导,帮助解决小微企业项目审批、要素保障、劳动用工、市场开拓、技术创新等难题,着重发展科技型、创业型、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以创业促进就业。
(三)拓宽渠道,努力实现民营中小企业直接融资。一要完善小微企业融资工作联系协调机制,建立民营中小企业贷款需求动态项目库,定期向金融机构提供融资需求信息。二要支持中小企业通过发行集合债券、集合票据、中期票据、集合信托、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上市融资等渠道进行直接融资。三要针对成长型中小企业运行情况,制定个性化的融资服务方案。对上市培育重点企业,在项目、资金、生产要素配置等方面给予集中扶持。四要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到新三板市场参与股份转让、融资和并购等业务。五要开展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为创新型小型微型企业创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六要增强担保机构服务功能,提高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对小微企业的担保收费。
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全年直接向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推介企业贷款需求项目不少于200个。2014年力争全州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200亿元以上,全面高出各项贷款增速和上年同期水平。其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120亿元以上。二是争取楚雄宏桂绿色食品有限公司、武定华翔经贸有限公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禄丰勤攀磷化工有限公司中期票据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工作发行成功,直接融资1亿元以上。同时,力争牟定金塔食品有限公司通过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实现直接融资。三是争取5户以上企业列为省级重点上市培育名单,并争取1户企业以上得到省级上市培育和发债资金支持。四是大力推进我州企业培育上市工作,力争我州企业到新三板挂牌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
(五)提高认识,大力发展中小企业电子商务。针对我州中小企业对电子商务的认识不足、参与度不高、市场开拓困难、销售渠道单一等问题,制定出台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快电子商务平台和相关产业建设,拓展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通道,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推进“两化”融合。力争5年内使我州中小企业信息化水平有较大提高,普遍开展电子商务,实现高效率、低成本升级,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深入推进“滇之粹”中小企业市场营销行动计划,向中小企业提供网络推广、网站建设、电子商务等产品及服务;加快楚雄州电子产商务产业园建设,为中小企业特色产品拓展市场,将B2B、B2C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纳入我州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拓展公共服务平台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各县市要主动适应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快速发展的新趋势,加强宣传培训、示范引导,帮助广大中小企业尽快融入互联网社会
(五)突出重点,强化财政资金监督管理。统筹安排国家和省州民营经济、中小企业财政扶持资金,按照“突出重点,方向明确,科学规划”的原则,调整专项资金扶持方向和重点,更加注重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型经济业态,更加注重扶持技术改造、新产品研发和信息化推进,对成长型、科技型、就业型小微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发挥财政资金促进转型升级的引导作用。支持重点企业培育自主品牌,增强核心竞争能力,发挥龙头支撑作用,带动广大中小企业共同发展。组织开展产需对接合作活动,组织民营企业参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强化绩效考核、项目管理和验收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果。各县市要公开组织项目申报,进行实地考察,逐项审核材料,对推荐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加强扶持项目督促检查和跟踪服务,加快建设进度。
(六)构建平台,推动民营经济开放发展。深入推进“民企入滇”工作,搭建“民企入滇”综合服务平台,建立“民企入滇”统计指标体系,深化与知名企业的合作,扩大合作范围,提升合作层次。以抓好项目落地为重点,对已签约的民企入楚项目,加强协调服务,提高项目履约率和资金到位率。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库,借助各种平台,积极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招商引资活动,逐步建立起引入州外民营大企业来楚投资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在招商引资中的主体作用,指导、协助其开展定向式、专业化招商,采用协会招商、中介招商等方式拓展招商渠道。支持中小企业拓展境外市场,建立销售网点,支持民营中小企业以东南亚、南亚为重点,到境外投资举办企业、承办工程。抓住发达地区制造业不景气、产业向外转移的机会,参与企业并购,拓展发展空间,引进先进设备和技术。选择具备条件的园区,重点发展高端机械和电子信息产业,促进结构调整、产业升级。
(七)完善服务,加快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步伐。加快推进全州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不断健全服务体系,增强政策咨询、创业创新、投资融资、技术支持、产品开发、检验检测、管理咨询、人才培训、市场开拓、法律维权等服务功能。支持各县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发挥协调、统筹社会中介服务组织的职能,促进各类社会服务资源的有效整合与优化配置,形成上下衔接、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服务协同的工作格局,为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转型升级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完善服务规范、服务评价和激励机制,对信誉好、服务优、效果显著的服务平台,给予择优认定和服务补助,引导服务平台规范运营,提高服务质量。
(八)提升素质,抓好民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培训。继续实施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创新培训方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全州民营企业管理人员到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等高校进行研修、培训。重点开展中小企业政策法规、信用提升、融资策略、知识产权、电子商务、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培训。全年举办各种经营管理培训班10期以上,培训人数达1000人次以上,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管理咨询专家库,积极开展小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围绕优化人才、技术、资金、生产组织、产销、信息等环节的配置效率,鼓励和引导管理咨询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质优价惠的管理诊断和咨询服务,全面提升了我州中小企业和民营有制经济经营管理者的素质。
(九)强化监测,完善统计监测和考核奖励制度。有序推进成长型中小企业监测扩容,继续开办成长型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定期网络填报培训,编印工作手册,做好月度数据报表的汇总和分析工作,加强数据报送质量管理,为完善工作措施、改进服务方式收集基础信息。认真做好民营经济运行分析工作,按季度召开运行分析会议,及时发现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针对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专项调查研究,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完善民营经济考核奖励办法,更加注重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更加突出争先进位的导向,增强各地各部门发展民营经济的责任意识。
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