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是我县“十一五”节能目标的需要,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及普通城乡居民和大宗用户的一项重点工程。
为把2010年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元谋县经委克服种种困难,想尽千方百计,采取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办法,严格按照国家中标协议供货价格,分别对大宗用户补贴30%、城乡居补贴50%的标准,使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价格达到一般用户和家庭都能接受的价格,保证了推广任务的落实。目前,已完成紧凑型节能灯44337只、双端直管荧光灯6718只、高压钠灯890只,圆满完成了州节能办下达我县3.58万只(其中:紧凑型节能灯3.1万只、双端直管荧光灯4000只、高压钠灯800只)的目标任务。
通过高效照明产品的实施推广,进一步提高了用能新产品能源效率,改善了照明质量和水平,达到了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的目的,效果十分显著。目前,我县的街道照明、机关办公楼等90%以上均使用高效照明节能产品,公共设施设备等均换成了节能设施设备。鹿城大厦元谋商场、元谋县万家兴购物广场、元谋宾馆、盈泰宾馆等四户节能试点企业节能灯的使用比例达到95以上,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我县的指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