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云南省《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0条措施》和《关于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10条措施》联合新闻发布会在昆明海埂会堂玉兰厅举行。省工信委、省法制办领导分别对政策进行发布解读,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高院、省检察院等相关联合发布单位分别接受了记者提问。
省工信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唐文祥首先向媒体介绍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0条措施》出台背景和具体内容。他指出,我省民营经济还存在发展总量不足、质量不优,发展环境仍不宽松,融资难融资贵加剧,企业投资意愿下降等突出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制定了有针对性的10条措施,通过加大对创新型、科技型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建立云南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鼓励民营企业上水平上台阶,培养造就优秀民营企业家队伍,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等系列措施,促进全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他最后强调,民营经济的发展涉及众多部门和机构,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要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群策群力服务民营经济,为我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跨越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省工商联副主席夏云东,省工信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唐文祥,省科技厅副厅长王学勤,省国资委主任助理段海涛,省发改委重点项目督查特派员刘艳清还分别就如何做好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支持科技型、创新型民营企业发展、推动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融合发展、降低民营企业成本等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文章来源:省工信委中小企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