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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2014年度工程工艺美术系列社会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楚工信通〔2014〕36号

发布日期:2016-09-27 22:37     点击:[] 次

各县市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云南省2014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计划〉及〈楚雄州2014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计划〉的通知》(楚人社专〔2014〕12号)文件要求,为保证我州工程、工艺美术系列社会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2014年度职称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除建筑、水利水电、林业工程专业外的工程系列及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中、初级职务一式一份,评审表必须A3纸双面打印成册并中缝装订。《评审表》中的“基层单位意见”须由基层单位对申报人员填写的材料进行核实,并明确有是否属实的意见。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学历查实证明各1份。申报人员对获取的最高学历进行认证,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查询费用由本人承担,查询结果须打印。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由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并在打印件上签章;非公单位的由办理其人事代理的人才服务中心或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签章。中专或党校学历等无法查询的,须提供入学通知、学业成绩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现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执(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专业有职(执)业准入要求的须提供。

(五)任现职期间的聘书、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事业单位的提供聘用合同或聘书;企业(包括非公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鉴证过的劳动合同。所提供的合同聘用年限达到职称评审认定规定年限。

(六)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职称外语要求按照楚人社专〔2011〕65号文件执行;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人员,可免试;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继续执行取消有效期的规定。

(七)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按照楚人社专〔2011〕65号文件执行;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人员,可免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成绩继续执行取消有效期的规定。

(八)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职称外语免试证明1份。申报初职不需出具免试证明;申报中职符合免试条件的免试证明由当地主管部门出具,并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九)专业培训证明材料及近三年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十)现任职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十一)公示报告1份。申报职称推荐人选须在单位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报告签章附在申报材料中。

(十二)学术论文。申报中职须提交履现职以来反映本人学术和技术水平的著作及学术论文代表作一篇,中职一式一份,其他有关论文篇数不限,各一式一份。

(十三)交近期半寸免冠照片1张(不含贴评审表)。

(十四)其它。

无明确要求的申报材料复印件须对照原件审核无误,并在复印件签署“与原件一致”字样,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由单位签章;非公经济单位的,在州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含派遣制)的由州人才市场服务中心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其余的按属地管理,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 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意见盖章。

申报材料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打印、装订成册,《楚雄州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须计算机打印件贴在个人材料袋封面上(签章);并报送用Excel表格制作的《2014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签章)计算机打印件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版表格。

三、相关事宜

(一)请相关单位和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于2014年5月底前报送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申报中职的需先到楚雄州人社局专业技术管理科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受理。

(二)所需表格请到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2014年度工程工艺美术系列社会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中下载。

楚雄州工信委人事科 联系电话(传真):3389321

电子邮箱:cxzgxwrsk@163.com

附件:1.楚人社专〔2014〕12号

2.楚人社专〔2011〕65号

3.楚人社专〔2012〕49号

4.楚人社专〔2012〕50号

5.《2014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

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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