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县市经信局、各有关企业:
按照《楚雄州工信委关于印发楚雄州工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办法(暂行)的通知》(楚工信通〔2012〕88号)有关要求和程序,经企业申报、县市经信局推荐上报,州工信委组织由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地税局、州工信委及行业专家参加的认定答辩会进行审查,并对认定结果进行公示,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定云南龙发制药有限公司、云南美森源林产科技有限公司、楚雄安友畜牧业有限公司、元谋丰钰农产品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楚雄源谋仁食品有限公司、永仁县壮农农业科技经贸有限公司、云南昆钢钢结构有限公司、楚雄吉兴彩印有限公司为2014年度州级企业技术中心,现予公布。
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