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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楚雄市树苴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小岗箐煤矿产能置换方案(5—15万吨/年)审查确认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8-07-02 17:54     点击:[] 次

根据《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审查确认楚雄市树苴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小岗箐煤矿15万吨/年转型升级产能置换方案的报告》(楚市政报〔2018〕75号),楚雄州煤炭行业产能置换联审会议联审组对楚雄市树苴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小岗箐煤矿产能置换方案(5—15万吨/年)进行联合审查后,现给予公示:楚雄市树苴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小岗箐煤矿产能置换方案(5—15万吨/年)承担产能置换10万吨比例及计算符合相关规定,产能置换指标有效。公示期从2018年7月2日—7月6日,期间若有异议请与楚雄州煤炭行业产能置换联审会议办公室联系,公示期满无异议即给予确认并公告。

电话:0878-3122875 0878-3110777(传真)

楚雄州煤炭行业产能置换联审会议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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