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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多举措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来源:装备工业科     作者:陈晓丽     发布日期:2020-09-28 17:32     点击:[] 次


为切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战略部署,促进我州绿色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1133”战略实施,近日,我州结合实际出台《楚雄州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多措并举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明确要求2021年底前,全州新建各类充电桩12400枪,其中公共充电桩1400枪;主城区充电站密度不低于1.2站/平方公里;全州高速公路主干线服务区按照总功率不低于360千瓦的标准建设直流充电桩;全州40%的4A级景区具备快速充电服务能力。2022年底前,政府或政府平台公司投资的停车场 (点)对新能源汽车2小时内免收停车费,鼓励其他停车场(点)对新能源汽车停车给予优惠。全州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充电服务费每千瓦时不超过 0.8元。2021年底前新建并投入运营、纳入省级平台的公共直流充电桩按照每千瓦300元进行补贴 (换电站按照公共直流充电桩标准计算),公共交流充电桩按照每千瓦100元进行补贴”的政策,确保及时兑现。

二是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实施方案》明确除不能满足特定要求外,全州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和更新的公务用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全州各地新增和更新的公共领域乘用车 (含巡游出租、网约、租赁、驾培及考试等乘用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

三是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做优做强。支持重点县市规划建设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园,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动力电池企业,为重点整车企业及新能源汽车换电经营企业提供电池配套;同时积极支持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企业入园集聚发展。对入园重点项目实施最优惠用地支持,优先保障用地指标。探索建设新型智能驾乘服务模式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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