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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25日 15:51
  • 标题:对州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35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楚工信复〔2023〕12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对州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35号建议的答复
楚工信复〔2023〕12号

尊敬的陈如军等4名代表:

你们在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中,提出《关于将南华特色产业园区纳入优化提升范围设立为州级产业集聚区的建议》(第0135号)已交我局办理,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进行了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南华特色产业集聚区申报和认定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开发区优化提升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办通〔2022〕33号)精神,我州高度重视,及时出台《楚雄州各类开发区优化提升实施方案》,对州级特色产业集聚区申报和认定相关工作提出了要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楚雄州各类开发区优化提升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了州级特色产业集聚区的申报工作,指导南华等6县按照相关申报流程,对拟设立的产业集聚区进行深入分析评估,全面充分论证,形成研究论证报告,按程序上报组织进行审查。2022年底,加强对南华等4县申报材料进行指导,反馈存在问题及修改意见,并要求修改完善后重新按程序上报。按照省厅关于开展审核州级工信产业集聚区的工作通知,今年3月9-10日,我州召开了第二批特色产业集聚区州级审查工作会议,南华、姚安、元谋、双柏四个县申报材料通过了州级部门和专家的联合审查,四个县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上报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完成南华、元谋、姚安、双柏四县州级初审报告,并征求州发改委等9个州级部门意见,同时指导大姚、永仁两县对相关新提出内容进行修改完善。报经州人民政府同意,6县相关申报材料于3月31日已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请求省级审查。

二、后续跟踪对接工作情况

材料上报后,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强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汇报对接,并及时了解掌握审查工作开展情况,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梳理出需要补充修改的材料要求,我局通过微信先后三批次下发补充材料清单,要求各县对申报材料进行了补充并及时上报。为进一步做好各县特色产业集聚区申报工作,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向南华、大姚、元谋、姚安、永仁、双柏县人民政府发函,要求各县对申报材料补充清单内容进行核实确认,并按要求上报省级相关部门,同时要求各县加强与省州相关部门对接汇报,争取省级部门同意认可并做好省级审查准备工作。同时对发改等9家州直部门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6县的指导和帮扶,对涉及申报材料补充清单的内容进行业务指导,加强向省级部门的汇报对接,取得省级部门同意认可,确保不出现一票否决事项发生。

三、省级专家审查情况

2023年4月25日至27日,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邀请省级相关部门推荐的各行业领域专家组成省级评审专家组,对全省上报的32个州(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集聚区申报材料开展了省级专家评审,并每个产业集聚区反馈了专家评审意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和草原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州(市)级工信产业集聚区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对申报工作提出了要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通知要求和州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安排,及时召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林业和草原局针对我州存在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会商,提出解决方案,由州级职能部门负责牵头做好相关整改工作。6月9日,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召集了州级特色产业集聚区申报推进工作会议,南华、大姚、元谋、姚安、永仁、双柏县分别针对特色产业集聚区申报方面进行汇报,武定县针对土地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说明,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发改委、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林业和草原局针对特色产业集聚区申报提出相关工作要求。目前我州正组织开展针对土地问题的整改工作,根据专家提出修改县正在完善申报材料。

下步,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继续发挥牵头作用,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汇报和跟踪对接,加强推动全州特色产业集聚区申报和认定工作。

 

                       

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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