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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25日 09:21
  • 标题:对州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062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对州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062号提案的答复

 

李雪飞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批准设立州级工业园区的提案》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大姚工业园区于2006年开始规划建设,规划面积7.43 平方公里,一园两片区两地块,包括金碧工业片区和南山坝工业片区。园区主导产业为绿色食品制造、先进装备制造。2013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鹤庆工业园区等13个省级工业园区名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3〕90号),大姚工业园区通过省人民政府认定成为省级工业园区。

二、开发区优化提升工作情况

2020年4月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各类开发区优化提升总体方案》(云委〔2020〕287号),楚雄工业园区(包括富民工业片区)合并整合至楚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统一归口管理(由科技部门管理),保留禄丰、武定工业园区,撤销双柏、牟定、南华、姚安、大姚、永仁、元谋7个工业园区。大姚工业园区被撤销后,企业项目建设在规划、环评和用地指标等要素保障方面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对工业项目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针对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云南省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高度重视,多次组织调研,我局也多次向省州相关领导和部门提出恢复原有园区体制机制的建议和意见。2021年12月,省发改委下发《云南省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省级以上开发区优化提升审核情况的通知》(云发改产业〔2021〕1070号),明确州(市)人民政府可结合当地发展实际,选择省级开发区所在县(市、区)外,具有比较优势、发展潜力和资源承载力的区域设立省级以下开发区。2022年4月,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开发区优化提升有关工作的通知》,我州也及时研究出台了《楚雄州各类开发区优化提升实施方案》(楚办字〔2022〕19号),明确了各产业集聚区的格局和产业定位、设立和申报的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州级集聚区建设工作,落实州委州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州工信局及时下发通知到相关县,对开展州级集聚区申报工作进行安排,要求双柏、牟定、南华、姚安、大姚、永仁、元谋7县人民政府按照省下发相关申报流程,认真对拟设立的产业集聚区进行研究论证,完成论证报告,编写建设方案,并要8月5日以前上报后开展州级审查工作。

三、关于要素保障情况

根据《楚雄州各类开发区优化提升实施方案》(楚办字〔2022〕19号)要求,拟设立的州级集聚区(原工业园区)规划在2019年按照《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的通知》(云工信园区〔2018〕381号)要求进行修编的基础上,分三类情况进行调整。第一类,在规划未到期且不涉及相关整改问题的,继续作为相关项目审批和项目落地的依据,待到期后再进行进一步修编。第二类,存在与国土空间规划划定的“三区三线”范围相冲突的,按照“总体保留,局部调整,不扩大面积”的原则,由县级按相关要求对局部进行调整后报州级对口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报州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调整期间继续执行原规划。第三类,规划环评到期或未开展规划环评的,要结合园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同步开展规划环评。

下步工作,州工信局将按照《楚雄州各类开发区优化提升实施方案》(楚办字〔2022〕19号)要求,督促各县加快申报材料的上报工作,待县级材料上报后,我州将按相关程序做好申报和认定工作。

对本提案的上述答复,你是否还有其它意见或建议,请与我局联系。再次感谢你对大姚产业集聚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你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为大姚产业集聚区的发展建言献策。

 

 

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8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沈焰   0878-3389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