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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4日 10:54
  • 标题:中共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党委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中共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党委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工信部门,局各科室:

《关于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实施意见》已经2021年第 25次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党委

2021年12月7日


中共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党委关于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楚雄州委 楚雄州人民政府印发《楚雄州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楚发〔2021〕18号)和《中共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关于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实施意见》精神,做好全州工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确保“八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水平,保障全州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普法工作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各环节,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楚雄工业经济发展和信息化建设“十四五”规划的目标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持续提升全州工信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工信系统的法治实践深度融合,深入开展全州工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为全面推进我州工业经济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到2025年,全省工信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明显提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达到新水平,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显著增强,“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全面提升,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推进,法治文化事业繁荣兴盛,文化熏陶引领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普法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以群众对法治的需求为目标,始终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促进人民高品质生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十四五”时期楚雄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积极服务和融入推进“三个定位”战略目标建设,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全民普法与科学立

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普法融入到工业和信息化战线的各项重点工作之中,坚持一手抓行业管理,一手抓法治工作,提高全系统的法治水平。

——坚持讲求实效。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创新驱动发展,不断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着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重点对象和普法主要内容

重点对象是:全州工信系统干部职工和管理服务对象。

普法主要内容是: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运用好普法阵地及各类媒体平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宣传宪法

在全系统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

坚持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普法重点工作,大力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及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活动,建立民法典常态化宣传机制,每年5月份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全媒体、运用案例开展宣传。

(四)深入学习宣传工业和信息化相关法律法规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立足职能职责,组织开展服务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的系列法治宣传。充分利用“4.15”国家安全日、世界无线电日、中小微企业日、节能宣传周等重要节点,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工业节能管理办法》、《无线电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与工业和信息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产业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行业治理能力,推进全州工业和信息化行业高质量发展。

(五)深入宣传与推进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适应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需要,强化总体国家安全观宣传,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保密法等普法宣传活动。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深入组织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适应更高水平的平安楚雄建设需要,继续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宣传教育。适应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需要,围绕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卫生、住房、养老、食品药品安全、旅游、消费权益保护、社会治安、扫黑除恶、禁毒防艾、消防安全、退役军人保障、社区管理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反电信诈骗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六)深入宣传党内法规

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建立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责任制,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把学习掌握党章和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列入党员干部日常考核。探索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党内法规应知应会清单制度,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七)深入宣传与加快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

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深入宣传楚雄彝族自治州条例、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教育条例及相关实施细则。大力宣传“十四五”期间支持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法律法规,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各族群众共同迈向现代化。

(八)深入宣传与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相关的法律法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宣传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倡导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和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突出宣传与生态环境保护红线监管、水系保护修复、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全面改善环境质量,聚焦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和“7个标志性战役”的目标任务,大力宣传河湖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等与全面改善环境质量相关的《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围绕全面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大力宣传与绿色生产和消费、绿色生活、节能减

排降耗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大力宣传与节约能源、土地管理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九)深入宣传与开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新局面相关的法律法规

围绕加快推进全省与周边国家互联互通,大力宣传与推进政策沟通、设施联通、促进贸易畅通、推进资金融通、促进民心相通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经济走廊建设,加强对我州境外企业、机构和人员开展关于企业 境外经营风险防控方面的法律法规及驻在国法律宣传,积极对来楚、在楚外国人开展法治宣传。围绕高质量构建开放合作新平台,加强有关涉外法律法规、国际公约、商业惯例的学习宣传,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树立法治中国形象。注重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推动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促进滇中一体化发展中发挥法治作用,进一步加强区域性普法合作。

(十)深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持续提升法治素养

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重点抓好“关键少数”,落实党组(党委)中心组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等制度,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档案,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把学法用法情况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考评干部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和任职法律考试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推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领导干部通过现场或网络的方式旁听庭审。

(十一)深入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促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将法治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相融合,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逐步建立健全公民和组织违法失信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提高公民思想道德水平,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营造良好人文环境。

(十二)深入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深化依法治企

深化依法治企。开展法律进企业,按照每个企业有一名分管法治工作的领导、聘用一名法律顾问、明确一名法治宣传员等楚雄州法治企业创建“十有标准”,命名一批“法治企业示范单位”,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的法律素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推动企业文化与法治文化融合,推动企业积极承担法治宣传的社会责任,提高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

(十三)深入在立法、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着力提高普法的针对性、时效性

1.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起草、修改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并在法律法规正式公布时同步进行解读,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前的宣传普及工作。

2.把普法融入执法过程。严格落实国家执法中开展普法工作指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把“以案释法”作为每一名一线执法者的基本技能要求,推动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结合案情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讲,把普法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

3.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全过程。公职律师队伍和法律顾问在为当事人提供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加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理解法律条文、遵守法律程序、认同法律结果。

4.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等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典型案例收集整理制度和发布机制,逐步建立分类清晰、查询便捷的“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库,方便共享共用。

(十四)深入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

1.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探索建立普法责任清单、重要普法节点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三单一书”制度体系,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逐步推行“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

2.推行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扩大普法责任制主体范围,推行“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压实学法用法责任,加强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运行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平时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工信部门要认真履行统筹、指导、监督、检查法治宣传教育职责。各县(市)工信部门、各科(股)室要按照责任分工,自觉履行法治宣传教育职责,积极支持配合并定期向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报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二)进一步落实法治宣传教育主体责任制。各级党组织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党委、支部书记、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把党内法规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为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强化以案释法。切实把以案释法贯穿于行政执法、纠纷调解、仲裁和法律服务全过程。有关部门要加强行政执法、纠纷调解、仲裁案例整理编辑工作,积极参与“法治在线--以案释法”栏目,并将典型案例向社会公众公布。

(四)进一步加强公益法治宣传。要充分利用专项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采取多种形式,通过门户网站、办公场所、电子显示屏、橱窗、微博、微信、微视频、移动客户端等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五)进一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切实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积极运用网络传播平台,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

四、工作步骤

“八五”普法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至2025年结束,分3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2021年,研究制定“八五”普法实施意见,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二)组织实施。2021年下半年至2025年,依据本实施意见确定的普法内容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认真研究制定5年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大力开展好各项宣传教育活动。2023年将开展中期检查督导,重点对规划确定的宣传任务和工作措施的推进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三)检查验收。2025年下半年,按照本实施意见普法任务,进行总结验收。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八五”普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和检查本单位普法工作的实施,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普法工作情况汇报、开展督查、及时推广经验。

(二)强化普法工作保障。

1.加强经费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落实情况纳入“八五”普法考核验收重要指标,各县市工信部门要结合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需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充分给予保障,以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强理论研究。鼓励、支持对普法的基础理论研究,重点加强对新时代普法工作的应用性、对策性研究。

(三)加强普法工作监督检查。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加大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力度,通过多种监督方式,对重点县市工信部门以及重要活动、重要事项的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力度,建立平时考核、专项考核与检查验收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动态评估考核机制。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履行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将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