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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16日 14:59
  • 标题:对州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051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对州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051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罗煜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促进民营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提案》(第051号),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此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接到提案后,局领导十分重视提案的回复工作,及时召开党委及行政办公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责成业务科室具体负责调研落实回复工作。

近年来,州委、州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净化政治生态,构建积极、健康、向上的新型政商关系,支持和促进民营企业加快发展。

一、楚雄州民营经济发展情况

民营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市场经济中最活跃的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我州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在促进经济增长、科技创新、稳定就业、改善民生、维护稳定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2021年1-6月全州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346.24亿元,同比增长16.4%,占GDP比重 47.7%;2021年1-6月全州累计新发展市场主体17637户,与去年同比增长9.6%,至2021年6月末,全州市场主体总量达203030户,年度增速4.66%。民营经济在促进全州经济结构优化、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增加财政收入、扩大社会就业、改善人民生活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民营企业已成为全州经济增长的“主力军”、就业创业的“主渠道”。

二、加强组织领导,出台政策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一是一直以来,州委、州政府都非常重视我州民营经济的发展,早在90年代就成立了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我州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实施政策措施,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发展,并随着经济发展的需求,不断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我州成立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领导小组现名为“楚雄州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由州长任组长,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州工商联主席)、副州长2人任副组长,成员由以下22家单位主要领导组成:州政府办、州委政法委、州委宣传部、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州教育体育局、州科技局、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建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林草局、州商务局、州卫健委、州审计局、州统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税务局、人行楚雄州中心支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工信局,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拟定全州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有关发展民营经济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接受省民营办的工作业务指导;对民营经济实行引导、帮助、扶持、服务;研究拟定全州民营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全州民营经济目标责任和奖惩考核办法,检查考核全州民营经济发展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确定全州民营经济重点扶持项目及申报工作;研究和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协调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规行为,解决民营企业反题的问题。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去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给全世界经济造成了严重的挫伤,州委、州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确保全州企业顺利复工复产,我州各级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打出政策组合拳,把各项惠企援企政策措施及时落实到位,全力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在近年来和疫情期间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民营经济政策措施,主要有以下20个政策:1.《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推动县域经济跨越的决定》(楚发〔2012〕12号);2.《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楚办发〔2017〕14号);3.《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构建新弄政商关系暂行办法的通知》 (楚办发〔2017〕15号);4.《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2017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楚政通〔2017〕57号);5.《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10条措施任务分解的通知》(楚政通〔2017〕 80号);6.《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办法(暂行)的通知》(楚政通〔2017〕 100号);7.《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切实做好转变政府职能工作的通知》(楚府办明电〔2017〕 103号);8.《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31条措施的意见》(楚政发〔2018〕7号);9.《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0条措施的通知》(楚政办通〔2018〕33号);10.《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2018年民营经济发展攻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函〔2018〕46号);11.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六大攻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函〔2019〕22号);12.《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民营经济发展“十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函〔2019〕23号);13.《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6条措施的意见》(楚政发〔2019〕6号);14.《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楚雄州优化营商环境10条〉的通知》(楚办发〔2019〕28号);15.《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州级领导联系挂点民营企业工作制度的通知》(楚政办函〔2019〕48号);16.《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30条措施的意见》(楚政发〔2020〕4号);17.《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16条措施的通知》(楚政办通〔2020〕10号);18.《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六大攻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函〔2020〕23号);19.《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扩大招商引资10条措施〉〈楚雄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0条措施〉的通知》(楚办发〔2020〕10号);20.《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开展“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忧、办万家事”活动的方案〉〈关于持续开展政策宣传、政策服务、政策兑现进市场主体活动的方案〉的通知》(楚办通〔2020〕9号)等文件。以上政策措施对民营企业在投资、审批、土地(林地)、环保、上市融资、资金、人才培养等几个方面都有明确规定,更好服务楚雄州民营经济发展,优化民企发展环境,激发民营经济的活力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三、强化机制,完善督查考核

一是我州将加强民营企业精准帮扶,实行州级领导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制度,州级领导每季度按照挂点联系企业分工。督促各县(市)人民政府以问题为导向收集汇总所在地的民营企业问题清单,针对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梳理归类并上报联系领导。挂点联系领导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深入有问题的挂点民营企业,将以问题为导向,针对企业存在问题,深入企业认真调研,并统筹州级部门、县市人民政府形成合力协调解决问题。针对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以落实企业降本增效和精准帮扶专项行动方案为抓手,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并建立起长效的政企互动、上下联动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有针对性地帮助有困难问题企业做好用地、用工、用电、用气、融资、项目审批、专项建设基金争取等协调工作。以形成州、县市和企业联动的工作合力。

二是强化督查考核和作风保障。州委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将统筹整合督查力量,定期不定期开展对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调研,真督严督、实查严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着不办、玩忽职守,甚至设置障碍、明知故犯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并在具体工作中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带头到企业、到工地,带头招商引资,带头破解难题、化解风险,多当“战斗员”,少当“评论员”,不当“观察员”,深入研究、大胆探索、强力突破。

三是州委、州政府将民营经济发展责任目标作为对各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各县市政府及州级各部门都制定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办法措施,并采取切实有效举措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州委、州政府每年对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开展专项督查,落实不力的及时进行督促整改,切实保障年内民营经济发展取得实效。建立了民营经济工作约谈制度,对民营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办理不力、政策执行不到位的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问责。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畅通融资渠道,提供服务保障

(一)提升政务服。持续深化“一颗印章管审批”改革,着力在联合踏勘、联合评审、联合审图、联合验收方面试出新成效,在专家审批、容缺受理、证照联办等方面创出新经验,实现“减事、提速、增效”,打造“放管服”改革升级版,今年要确保“一次就办好”事项比例达到政务服务事项的90%以上。要着眼于企业开办、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3个企业发展的重点环节,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环节,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实现“多次办”向“一次办”转变、“计日办”向“计时办”转变、“见面办”向“掌上办”转变。

(二)助推营商环境改善。积极组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加各种协商会、座谈会和政情通报会,定期不定期收集非公有制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畅通反映问题诉求的“直通车”平台,使党委、政府及时了解掌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困难问题,推动党委、政府不断改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服务环境和社会环境,助力“营商环境提升年”建设。三是激发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活力。认真贯彻落实州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6月印发的《关于最大限度激发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活力推进彝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实施方案》(楚统组发〔2019〕4号),坚持党委政府所期、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所盼、工商联系统所能,积极推动开展“党政部门领导与民营企业家面对面”活动,邀请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宣讲、解读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继续推进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着力破解制约“两个健康”的瓶颈问题。

(三)护航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招投标各环节联动,全面落实实体大厅和网上大厅、线上与线下同步运行的政务服务模式,实现项目审批全程可查询、可追溯、可监督。着力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问题,避免出现项目开工就停工,全面提高项目签约率、履约率、入园率、落地率、资金到位率和投产率。

(四)打造务实高效、竞争有序的营商环境。我州将出台《楚雄彝族自治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同步研究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系统化政策措施,即将拿出既有温度、又有力度的硬招实招,做到“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全力打造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充满活力的创新创业创造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诚实守信的人文环境、互利共赢的融资环境。

(五)健全和强化“政银企保”联席会议机制。推动“政银企保”多频度、深层次对接,解决金融领域“血脉”不畅、“供血”不足、“造血”功能不强、“输血”渠道不通、“毛细血管”不健全问题,切实帮助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积极争取“云南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支持,探索建立“楚雄州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研究设立“楚雄州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加快组建县级担保公司和中小企业“过桥”应急资金管理平台。

(六)加强政银企保协同联动。紧紧围绕“1133”战略实施、“三张牌”打造、“传统产业+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现代产业体系构建,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平衡好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关系,加强政银企保协同联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投放,不搞“一刀初”,不简单停货、抽贷、断贷,保障今年100个工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2591个固定资产投资支撑项目、10大特色农业产业园区等建设项目的合理资全需求。聚焦单户报信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贷款,确保民营小微企业贷款增量、扩面、降成本,打通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最后一公里”。要加大企业上市培育力度,推进企业直接融资取得突破。同时,积极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保持支农惠农贷款合理增长。全州金融机构要切实履行服务实体经济主体责任,紧扣“1133”战略,在服务发展上主动作为、精准发力、取得更大实效。

(七)完善贷款需求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我州下一步将完善贷款需求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减轻对抵押担保的过度依赖,在信贷政策、信贷业务、贷款利率方面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企业,疏通融资堵点,有效提高融资可获得性。加强金融组织体系建设,积极开展招银入楚工作,支持驻楚金融机构改革发展,推动政府性融资平台市场化、实体化改革。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政银担”风险分担、代偿补偿、担保费补贴和资本金补充机制,增强担保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充分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的功能作用。

五、建立诚信政府机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政府部门带头讲诚信,需标本兼治,一方面要全面扎紧制度笼子,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切实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问责制度,提高政务失信成本,让那些有诺不践、有约不行、有法不依的政务人员付出“刻骨铭心”的代价,建立对规则的敬畏;另一方面,要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解决好政务人员的理想信念问题,补足精神之“钙”,根除作风之弊,扎扎实实改善营商环境,踏踏实实服务经济发展,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落到实处。

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经常到民营企业开展调研、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听取民营企业家的意见建议,必将以上率下,广泛树立起民营企业家就是自己人的理念,在促进政务服务的提升和政商关系的改善的同时,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不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一方面,地方官员不是高高在上的,愿意和民营企业交流,与企业建立更为亲密的关系,相关部门不存在“门难进”,没熟人也不存在“事难办”;另一方面,更要有清明的政治生态,没有权钱交易,领导干部坦荡真诚,理直气壮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六、强化监督,营造健康的政商关系抓

在执法办案中正确把握政策界限,规范审慎查办涉企案件,严格慎用留置措施,注意维护企业声誉,把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和执纪执法全过程、各方面,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健康环境,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助力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继续把政商关系置于政治生态建设大局,在巩固发展反腐败压倒性胜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抵制商品交换原则侵蚀、培育新风正气中,着力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政商关系。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动向新表现,坚持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政商交往的监督检查,对相关违纪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一起,以良好政治生态涵养健康政商关系。

加快楚雄州民营经济的发展,需要全社会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州工信局将秉承部门工作职责,积极争取上级扶持,努力协调各方力量,尽力为楚雄州民营经济的发展作出最大努力。下步,我们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并结合你们提出的《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推动全州经济发展的提案》,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助力楚雄州经济的发展。

七、弘扬企业家精神,促进我州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深入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是州委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彝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关键时刻作出的重大决策。全州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方向、重点、标兵等基本要求,按照“跳起摸高”的要求,把我州“1133”战略中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落细落实,比出好成绩,拼出新高度;要进一步明确现阶段工作重点环节,科学合理确定目标难度系数,切实激发出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要进一步明确比拼方法,坚持领导带头、率先垂范,环环紧扣、统筹推进,落实责任、迅速行动,确保大比拼取得实实际际的成效,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全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是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每年都组织召开民营经济发展大会,2019年州委、州政府召开了“楚雄州营商环境提升大会暨民营经济招商引资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推进会议”,进一步为民营企业提振发展信心,谋划最优发展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是州委、州政府一直以来都比较重视民营企业家的成长,着力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进取,营造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适时表彰奖励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进一步坚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心,提振企业发展信心,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2015年州委、州政府对17户“楚雄州优强民营企业”、15名“楚雄州优秀民营企业家”进行了表彰。2015年后,按照省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的通知》中“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要求,因此,本提案中“建议5”中提到的每两年开展一次“年度十佳民营企业”、“年度十佳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的建议,由于不符合中央、省的有关规定,我州停止了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活动。但每年都组织企业和企业家参加云南省“百户优强民营企业”和“百名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活动,2019年,我州有6户企业荣获“云南省百户优强民营企业”称号,7名企业家荣获“云南省百名优秀民营企业家”称号。州委已于2019年分步投入5000万元资财资金,重点培养500名各类领军人才,继续推进“8+1”“彝乡英才”培养机制,加快培养彝乡科技领军人才、产业领军人才、电商创业人才、文化名家、彝乡名匠、名师、名医、名企业家等8类人才,形成各类人才你追我赶、竞相争先的生动局面,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州工信局按照《楚雄州2010—2020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彝乡英才”培养工程8个实施办法的通知》(楚办发〔2018〕13号)文件要求,州工信局牵头实施100名“彝乡企业家”培养计划,2018年选拔培养了25名“彝乡企业家”,2019年选拔培养了30名“彝乡企业家”,每人连续三年给予1万元的生活补贴。同时,采取简讯、媒体报道等方式大力宣扬优秀民营企业家典型事迹,注重示范带动、着力弘扬传承,为企业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

加快楚雄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促进民营企业平稳健康发展,需要全社会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州工信局将秉承部门工作职责,积极争取上级扶持,努力协调各方力量,尽力为楚雄州民营经济的发展作出最大努力。下步,我们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并结合你提出的《关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促进民营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提案》,整合资金加大对民营企业的帮扶力度,助力县域经济的发展。

感谢你们对楚雄州民营经济发展的关注,对你们在提案中提到的4条很好的实施意见,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研究和吸收采纳。最后,希望你们继续保持对此项工作的关心关注,及时向我局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