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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16日 14:52
  • 标题:对州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075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对州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075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张玉萍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及强化支持我州民营经济高质量、高效率及持续健康发展的提案》(第075号建议)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此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接到建议后,局领导十分重视建议的回复工作,及时召开党委及行政办公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责成业务科室具体负责调研落实回复工作。

州委、州人民政府始终把发展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作为解决就业问题、改善人民生活、创造社会财富、增加财政收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战略性措施来抓,认真落实促进民营经济的各项政策措施,不断加大扶持力度,有力地促进了我州民营经济发展。

一、楚雄州民营经济发展情况

民营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市场经济中最活跃的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我州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在促进经济增长、科技创新、稳定就业、改善民生、维护稳定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2021年1-6月全州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346.24亿元,同比增长16.4%,占GDP比重 47.7%,增速位列全省第一;2021年1-6月全州累计新发展市场主体17637户,与去年同比增长9.6%,至2021年6月末,全州市场主体总量达203030户,年度增速4.66%。民营经济在促进全州经济结构优化、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增加财政收入、扩大社会就业、改善人民生活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民营企业已成为全州经济增长的“主力军”、就业创业的“主渠道”。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是一直以来,州委、州政府都非常重视我州民营经济的发展,早在90年代就成立了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我州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实施政策措施,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发展,并随着经济发展的需求,不断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我州成立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领导小组现名为“楚雄州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由州长任组长,州政协副主席(州工商联主席)、副州长2人任副组长,成员由以下22家单位主要领导组成:州政府办、州委政法委、州委宣传部、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州教育体育局、州科技局、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建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林草局、州商务局、州卫健委、州审计局、州统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税务局、人行楚雄州中心支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工信局,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拟定全州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有关发展民营经济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接受省民营办的工作业务指导;对民营经济实行引导、帮助、扶持、服务;研究拟定全州民营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全州民营经济目标责任和奖惩考核办法,检查考核全州民营经济发展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确定全州民营经济重点扶持项目及申报工作;研究和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协调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规行为,解决民营企业反题的问题,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制定出台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州委、州政府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主要有《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推动县域经济跨越的决定》(楚发〔2012〕12号)、《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楚办发[2017]14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办法(暂行)的通知》(楚政通[2017] 100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31条措施的意见》(楚政发[2018]7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0条措施的通知》(楚政办通[2018] 33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2018年民营经济发展攻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函[2018] 46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六大攻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函〔2019〕22号)、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民营经济发展“十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函〔2019〕23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6条措施的意见》(楚政发〔2019〕6号)、《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楚雄州优化营商环境10条〉的通知》(楚办发〔2019〕28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州级领导联系挂点民营企业工作制度的通知》(楚政办函〔2019〕48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30条措施的意见》(楚政发〔2020〕4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16条措施的通知》(楚政办通〔2020〕10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六大攻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函〔2020〕23号)、《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扩大招商引资10条措施〉〈楚雄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0条措施〉的通知》(楚办发〔2020〕10号)、《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开展“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忧、办万家事”活动的方案〉〈关于持续开展政策宣传、政策服务、政策兑现进市场主体活动的方案〉的通知》(楚办通〔2020〕9号)、中共楚雄州委 楚雄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以上政策措施对民营企业在投资、审批、土地(林地)、环保、上市融资、资金、人才培养等几个方面都有明确规定,更好服务楚雄州民营经济发展,优化民企发展环境,激发民营经济的活力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四、多管齐下加大对地方民营企业培育扶持力度

一是招大引强,引入国内知名企业落户彝州发展。全州上下坚持以延伸产业链、打造产业集群作为招商引资的方向,以高端产业为引领,瞄准全国500强,招大引强,实施驻点招商工作机制,开展产业招商、以商招商、驻点招商、精准招商。组成专门招商团队,分别赴陕西西安、河北石家庄、江西南昌等地,与江中药业、神威药业、江苏维维集团、杨子江药业、康恩贝集团药业招商洽谈。通过努力,引入“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晶科能源楚雄有限公司、“宇泽半导体有限公司”等知名企业(项目)落户楚雄州。

二是扶优扶强,深入实施民营经济发展十大工程深入实施民营经济发展“种子孕育”“培苗壮苗”、发展壮大、做强做优、“大树移栽”、营商环境优化、人才培养、公共服务提升、创新驱动、融通发展“十大工程”,把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升贯穿到民营企业整个生命周期。

三是大力培育民营企业行业“小巨人”。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服务、梯度培育、精准扶持,要素聚集、合力推动”原则,努力培育一批处于细分行业领先地位的民营小巨人企业,鼓励和促进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推进企业走发展战略专一化、管理制造精益化、产品服务特色化和技术研发高新化道路。经过努力争取,我州“云南盘龙云海药业有限公司”、“云南摩尔农庄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南华县腾龙物流有限公司”、“ 禄丰天宝磷化工有限公司”、大姚县利英特色食品有限公司、“云南海润茧丝绸有限公司”、“楚雄云星铜材有限公司”、“云南森美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云南锦润数控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等9户企业顺利进入云南省重点支持培育的民营企业 “小巨人”名单,“云南锦润数控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森美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云开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等3户企业进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

促进地方民营企业发展,需要全社会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州工信局(州中小企业局)作为全州中小企业的管理服务部门,将秉承部门工作职责,积极争取上级扶持,努力协调各方力量,尽力为地方民营企业的发展作出最大努力。下步,我们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并结合你们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州民营经济大发展的提案》,采取以下措施,加大地方民营企业培育扶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1.以落实政策措施为切入点,营造发展的政策环境。对一系列与企业息息相关的信贷、促销、降本、财税扶持、用地保障、资金扶持奖励等政策,有关部门要不折不扣地落实。

2.以深化改革为契机,激发发展活力。清理不适应的地方性法规,废除不合理规定,按“非禁即入”、“非禁即准”的原则,清除壁垒,打破垄断,放宽准入。

3.以产业园区为载体,搭建发展平台。统筹规划工业、商贸物流和城镇建设,不断增强园区聚集效应和辐射作用,增强园区吸引力。

4.以提高服务水平为根本,破解发展难题。一是深化审批改革,落实好“三清单一目录”、“五证合一”等改革;二是拓宽融资渠道;三是强化用地保障;四是加强服务体系建设。

5.以抓大扶小为举措,助推民营经济梯次提升。一是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二是加大成长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三是抓好创新、创业。

6.以培养帮扶为重点,大力弘杨企业家精神。

7.以减负惠企为目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一是实施收费清单管理;二是实行涉企检查双向登记;三是做好法律援助。

对以上回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与我局联系。最后,希望你们继续保持对此项工作关心关注,及时向我局及相关部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