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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目录: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26日 09:50
  • 标题:云南省食盐储备管理办法解读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云南省食盐储备管理办法解读

为规范我省食盐储备管理,经省人民政府同意,2021311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云南省食盐储备管理办法》(云工信〔2021〕2号,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理解《办法》相关内容,推动工作落实,现就《办法》出台背景和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17—2018年,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我省实施了盐业体制改革。改革期间,为保障食盐供应安全,我省出台了《云南省省级储备食盐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实施了食盐储备工作。

为规范我省食盐储备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保障发生突发事件时全省食盐供应安全,依据《食盐专营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盐专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消费〔2019〕92号)对食盐储备相关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总结盐业体制改革期间我省实施食盐储备管理工作基础上,牵头起草了《办法》。《办法》的起草,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开展了部门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公平竞争和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并反复对《办法》进行修改完善。

与《方案》相比《办法》作了如下完善:一是将《方案》修改为《办法》,使其更具规范性。二是增加州(市)政府和盐业管理部门职责。三是按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取消指定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为承储企业,设置了承储企业具备条件。四是补助方式由事前补助调整为事后补助,对承储企业食盐储备发生的资金占用费和管理费用给予定额补助。五是对食盐大小包装比例、储备库点设置、轮换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完善。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七章,共29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实施食盐储备目的、原则和补助资金来源和用途。

第二章职责分工,明确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州(市)政府及盐业主管部门、承储企业职责。

第三章组织实施,明确了承储企业具备条件、承储企业的确定、食盐储备规模、储备食盐质量、承储库点确定、储备资金和承储企业责任。

第四章储备动用,明确储备动用情形、动用程序和储备食盐补充要求。

第五章资金管理,明确了预算安排、补助标准、补助方式、绩效管理等内容。

第六章监督管理,明确了监督检查内容、要求,以及违法违规处理。

第七章明确《办法》解释部门和执行时间。

原文: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食盐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