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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03日 09:42
  • 标题:对州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063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楚工信复〔2020〕9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对州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063号提案的答复
楚工信复〔2020〕9号

尊敬的杨丽英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出实招,整合资金加大对民营企业的帮扶力度,助力县域经济发展的提案》(第063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此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接到提案后,局领导十分重视提案的回复工作,及时召开党委及行政办公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责成业务科室具体负责调研落实回复工作。

州委、州人民政府始终把发展民营经济作为解决就业问题、改善人民生活、创造社会财富、增加财政收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战略性措施来抓,认真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不断加大扶持力度,有力地促进了我州民营经济发展。

一、楚雄州民营经济发展情况

民营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市场经济中最活跃的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我州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在促进经济增长、科技创新、稳定就业、改善民生、维护稳定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2019年全州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614.34亿元,同比增长9.6%,占GDP比重 49.1%;全州民营经济上缴税金 19.72亿元,同比下降14.18%(州口径);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总数达17.07万户、占全州市场主体的 97.1%。民营经济在促进全州经济结构优化、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增加财政收入、扩大社会就业、改善人民生活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民营企业已成为全州经济增长的“主力军”、就业创业的“主渠道”。

二、加强组织领导,出台政策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一是一直以来,州委、州政府都非常重视我州民营经济的发展,早在90年代就成立了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我州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实施政策措施,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发展,并随着经济发展的需求,不断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我州成立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领导小组现名为“楚雄州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由州长任组长,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州工商联主席)、副州长2人任副组长,成员由以下22家单位主要领导组成:州政府办、州委政法委、州委宣传部、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州教育体育局、州科技局、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建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林草局、州商务局、州卫健委、州审计局、州统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税务局、人行楚雄州中心支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工信局,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拟定全州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有关发展民营经济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接受省民营办的工作业务指导;对民营经济实行引导、帮助、扶持、服务;研究拟定全州民营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全州民营经济目标责任和奖惩考核办法,检查考核全州民营经济发展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确定全州民营经济重点扶持项目及申报工作;研究和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协调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规行为,解决民营企业反题的问题。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给全世界经济造成了严重的挫伤,州委、州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确保全州企业顺利复工复产,我州各级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打出政策组合拳,把各项惠企援企政策措施及时落实到位,全力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在近年来和疫情期间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民营经济政策措施,主要有以下20个政策:1.《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推动县域经济跨越的决定》(楚发〔2012〕12号);2.《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楚办发〔2017〕14号);3.《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构建新弄政商关系暂行办法的通知》 (楚办发〔2017〕15号);4.《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2017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楚政通〔2017〕57号);5.《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10条措施任务分解的通知》(楚政通〔2017〕 80号);6.《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办法(暂行)的通知》(楚政通〔2017〕 100号);7.《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切实做好转变政府职能工作的通知》(楚府办明电〔2017〕 103号);8.《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31条措施的意见》(楚政发〔2018〕7号);9.《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0条措施的通知》(楚政办通〔2018〕33号);10.《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2018年民营经济发展攻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函〔2018〕46号);11.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六大攻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函〔2019〕22号);12.《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民营经济发展“十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函〔2019〕23号);13.《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6条措施的意见》(楚政发〔2019〕6号);14.《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楚雄州优化营商环境10条〉的通知》(楚办发〔2019〕28号);15.《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州级领导联系挂点民营企业工作制度的通知》(楚政办函〔2019〕48号);16.《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30条措施的意见》(楚政发〔2020〕4号);17.《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16条措施的通知》(楚政办通〔2020〕10号);18.《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六大攻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函〔2020〕23号);19.《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扩大招商引资10条措施〉〈楚雄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0条措施〉的通知》(楚办发〔2020〕10号);20.《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开展“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忧、办万家事”活动的方案〉〈关于持续开展政策宣传、政策服务、政策兑现进市场主体活动的方案〉的通知》(楚办通〔2020〕9号)等文件。以上政策措施对民营企业在投资、审批、土地(林地)、环保、上市融资、资金、人才培养等几个方面都有明确规定,更好服务楚雄州民营经济发展,优化民企发展环境,激发民营经济的活力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三、强化机制,完善督查考核

一是我州将加强民营企业精准帮扶,实行州级领导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制度,州级领导每季度按照挂点联系企业分工。督促各县(市)人民政府以问题为导向收集汇总所在地的民营企业问题清单,针对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梳理归类并上报联系领导。挂点联系领导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深入有问题的挂点民营企业,将以问题为导向,针对企业存在问题,深入企业认真调研,并统筹州级部门、县市人民政府形成合力协调解决问题。针对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以落实企业降本增效和精准帮扶专项行动方案为抓手,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并建立起长效的政企互动、上下联动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有针对性地帮助有困难问题企业做好用地、用工、用电、用气、融资、项目审批、专项建设基金争取等协调工作。以形成州、县市和企业联动的工作合力。

二是强化督查考核和作风保障。州委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将统筹整合督查力量,定期不定期开展对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调研,真督严督、实查严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着不办、玩忽职守,甚至设置障碍、明知故犯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并在具体工作中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带头到企业、到工地,带头招商引资,带头破解难题、化解风险,多当“战斗员”,少当“评论员”,不当“观察员”,深入研究、大胆探索、强力突破。

三是州委、州政府将民营经济发展责任目标作为对各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各县市政府及州级各部门都制定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办法措施,并采取切实有效举措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州委、州政府每年对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开展专项督查,落实不力的及时进行督促整改,切实保障年内民营经济发展取得实效。建立了民营经济工作约谈制度,对民营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办理不力、政策执行不到位的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问责。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畅通融资渠道,提供服务保障

(一)提升政务服。持续深化“一颗印章管审批”改革,着力在联合踏勘、联合评审、联合审图、联合验收方面试出新成效,在专家审批、容缺受理、证照联办等方面创出新经验,实现“减事、提速、增效”,打造“放管服”改革升级版,今年要确保“一次就办好”事项比例达到政务服务事项的90%以上。要着眼于企业开办、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3个企业发展的重点环节,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环节,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实现“多次办”向“一次办”转变、“计日办”向“计时办”转变、“见面办”向“掌上办”转变。

(二)护航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招投标各环节联动,全面落实实体大厅和网上大厅、线上与线下同步运行的政务服务模式,实现项目审批全程可查询、可追溯、可监督。着力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问题,避免出现项目开工就停工,全面提高项目签约率、履约率、入园率、落地率、资金到位率和投产率。

(三)打造务实高效、竞争有序的营商环境。我州将出台《楚雄彝族自治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同步研究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系统化政策措施,即将拿出既有温度、又有力度的硬招实招,做到“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全力打造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充满活力的创新创业创造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诚实守信的人文环境、互利共赢的融资环境。

(四)健全和强化“政银企保”联席会议机制。推动“政银企保”多频度、深层次对接,解决金融领域“血脉”不畅、“供血”不足、“造血”功能不强、“输血”渠道不通、“毛细血管”不健全问题,切实帮助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积极争取“云南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支持,探索建立“楚雄州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研究设立“楚雄州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加快组建县级担保公司和中小企业“过桥”应急资金管理平台。

(五)加强政银企保协同联动。紧紧围绕“1133”战略实施、“三张牌”打造、“传统产业+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现代产业体系构建,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平衡好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关系,加强政银企保协同联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投放,不搞“一刀初”,不简单停货、抽贷、断贷,保障今年100个工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2591个固定资产投资支撑项目、10大特色农业产业园区等建设项目的合理资全需求。聚焦单户报信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贷款,确保民营小微企业贷款增量、扩面、降成本,打通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最后一公里”。要加大企业上市培育力度,推进企业直接融资取得突破。同时,积极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保持支农惠农贷款合理增长。全州金融机构要切实履行服务实体经济主体责任,紧扣“1133”战略,在服务发展上主动作为、精准发力、取得更大实效。

(六)完善贷款需求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我州下一步将完善贷款需求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减轻对抵押担保的过度依赖,在信贷政策、信贷业务、贷款利率方面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企业,疏通融资堵点,有效提高融资可获得性。加强金融组织体系建设,积极开展招银入楚工作,支持驻楚金融机构改革发展,推动政府性融资平台市场化、实体化改革。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政银担”风险分担、代偿补偿、担保费补贴和资本金补充机制,增强担保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充分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的功能作用。

五、精准帮扶,助力企业共渡难关

一是疫情期间,利用楚雄工业企业在线QQ群,向300多户企业推送《新冠肺炎疫期间企业扶持政策》(企业版)、《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0〕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30条措施的意见》、《国家和我省复工复产相关政策文件汇编》(第二版)、《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同时,发放纸质《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政策解读》640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册300本,“抗疫情渡难关”海报64张,广泛进行宣传,使企业及时了解国家出台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振企业信心。

二是为保障疫情防控物资生产抓好生产经营,我局派出“驻企工作组”,深入药品生产企业,当好疫情防控指导员、复工复产政策宣传员、生产原料协调员、应急项目推进员、应急产品调配员,为企业迅速组织生产全州疫情防控物资提供直接的服务。

三是结合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由我局牵头,州发改委、州国资委、州卫委健、州人社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商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住建局、州工商联参与于3月下旬三轮对全州10县的复工复产工作情况和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4月底、5月中旬,又由10个部门分别负责,对五一节前后10县县的复工复产工作情况、有关复工复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

四是于7月13日至7月15日,邀请云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狄波,融资部部长张力予、融资部工作人员罗宏孝等专家深入我州元谋县、禄丰县、楚雄市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采取座谈会和实地现场服务企业的形式,深入企业生产经营一线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听取企业困难问题,现场对相关政策和法律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并和企业家对企业未来的经营生产及发展进行交流,现场就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进行解决。对现场不能解决的问题,由专家团队对接协调各级主管部门,有效处理和移交,并对处理解决结果进行及时反馈。

五是针对企业反映生产经营资金困难的问题,及时收集企业贷款需求情况,结合企业物资保供情况,及时向金融部门推荐企业贷款需示名单。6月29日,我局组织2个组对楚雄市的电力、热力燃气和水生产供应业发展情况、工业投资情况进行了服务指导,并宣传有关稳增长政策。7月以来,根据省委书记陈豪到楚雄考察时的指示精神和州委的安排部署,先后开展了大力发展新材料与先进制造业、大力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建设转型升级、禄丰县打造罗茨60平方公里产业发展功能区、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核心支撑区专题调研,对重点企业、产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六是积极组织企业争取各项资金扶持,对部分企业填报业务不熟、上报时间较紧的实际,专门派出科室人员直接深入企业,手把手地指导企业填报。

六、弘扬企业家精神,促进我州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深入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是州委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彝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关键时刻作出的重大决策。全州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方向、重点、标兵等基本要求,按照“跳起摸高”的要求,把我州“1133”战略中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落细落实,比出好成绩,拼出新高度;要进一步明确现阶段工作重点环节,科学合理确定目标难度系数,切实激发出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要进一步明确比拼方法,坚持领导带头、率先垂范,环环紧扣、统筹推进,落实责任、迅速行动,确保大比拼取得实实际际的成效,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全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是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每年都组织召开民营经济发展大会,2019年州委、州政府召开了“楚雄州营商环境提升大会暨民营经济招商引资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推进会议”,进一步为民营企业提振发展信心,谋划最优发展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是州委、州政府一直以来都比较重视民营企业家的成长,着力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进取,营造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适时表彰奖励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进一步坚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心,提振企业发展信心,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2015年州委、州政府对17户“楚雄州优强民营企业”、15名“楚雄州优秀民营企业家”进行了表彰。2015年后,按照省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的通知》中“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要求,因此,本提案中“建议5”中提到的每两年开展一次“年度十佳民营企业”、“年度十佳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的建议,由于不符合中央、省的有关规定,我州停止了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活动。但每年都组织企业和企业家参加云南省“百户优强民营企业”和“百名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活动,2019年,我州有6户企业荣获“云南省百户优强民营企业”称号,7名企业家荣获“云南省百名优秀民营企业家”称号。州委已于2019年分步投入5000万元资财资金,重点培养500名各类领军人才,继续推进“8+1”“彝乡英才”培养机制,加快培养彝乡科技领军人才、产业领军人才、电商创业人才、文化名家、彝乡名匠、名师、名医、名企业家等8类人才,形成各类人才你追我赶、竞相争先的生动局面,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州工信局按照《楚雄州2010—2020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彝乡英才”培养工程8个实施办法的通知》(楚办发〔2018〕13号)文件要求,州工信局牵头实施100名“彝乡企业家”培养计划,2018年选拔培养了25名“彝乡企业家”,2019年选拔培养了30名“彝乡企业家”,每人连续三年给予1万元的生活补贴。同时,采取简讯、媒体报道等方式大力宣扬优秀民营企业家典型事迹,注重示范带动、着力弘扬传承,为企业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  

加快楚雄州县域经济的发展,需要全社会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州工信局将秉承部门工作职责,积极争取上级扶持,努力协调各方力量,尽力为楚雄州民营经济的发展作出最大努力。下步,我们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并结合你提出的《关于出实招,整合资金加大对民营企业的帮扶力度,助力县域经济发展的提案》,整合资金加大对民营企业的帮扶力度,助力县域经济的发展。

感谢你对楚雄州民营经济发展的关注,对你在提案中提到的5条很好的实施意见,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研究和吸收采纳。最后,希望你继续保持对此项工作的关心关注,及时向我局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0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谭俊杰   0878—3139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