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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目录:财政信息
  •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27日 11:22
  • 标题: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概况

  • 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楚雄州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5〕10号),设立楚雄彝族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简称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为楚雄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加挂楚雄彝族自治州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简称楚雄州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小企业局(简称楚雄州中小企业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煤炭工业管理局(简称楚雄州煤炭工业管理局)牌子。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拟订全州工业和信息化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制定全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拟订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制定工业与信息化重大项目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政策建议和专项资金安排意见;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核准和备案。

(四)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

(五)拟订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六)协调解决行业运行中的有关问题;负责电力供需协调、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参与协调交通综合运输,负责协调行政区域内重点物资铁路运输;指导和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物流企业发展;组织制定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推动工业园区建设;推进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发展;负责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

(七)负责盐业行政管理;负责卷烟工业、生物医药、消费品工业、轻纺、冶金、石化、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快推进新能源、新材料、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的发展;拟定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信息等产业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发展煤炭工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业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研究制定楚雄州煤炭工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监督管理煤炭企业的生产经营;负责煤炭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内的审批;负责煤炭行业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履行监督管理楚雄州煤矿安全生产职责;负责组织楚雄州煤炭安全培训。

(九)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和低碳技术的推广运用;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节能工作,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依法开展日常节能监察工作,查处违法用能行为;负责新型墙材和散装水泥推广及执法工作。

(十)指导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协调解决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负责全州信息产业行业管理;推动跨行业、跨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参与指导全州信息网络安全建设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参与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指导州级机关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推行电子政务。

(十二)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工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三)负责企业的减负治乱工作;指导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州工程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有关行业协会的管理、指导。

(十四)负责所属党组织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五)承办楚雄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楚雄州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烟草工业大幅下滑,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严峻形势,我州认真贯彻落实省十次党代会、州第九次党代会和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盯目标不放松,以推进实施企业降本增效和精准帮扶专项行动、“互联网+”专项行动、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工程等为重要抓手,围绕问题定措施,全力以赴稳增长、转变作风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全州规上工业增加值累计同比增长9.6%,累计增幅在全省居第5位。预计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207亿元,同比增长9.5%,超额完成省人民政府年初下达增长9.0%的目标任务0.5个百分点。

(二)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完成全部工业投资185.2亿元,预计全年实现工业投资200亿元,预计实现非电工业投资150亿元,完成省政府下达任务(147亿元)的102%,超目标任务2个百分点。

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预计全年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长11.0%,民营经济上缴税金增长3%,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增长10%,全年微型企业培育2500户,年内“新三版”挂牌企业3户。

园区建设速度加快。预计全年工业园区实现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618.8亿元,实现园区基础设施投资35亿元,完成标准厂房建设面积20万平方米,新增入园企业40户。

(三)节能降耗成效明显。2016年省政府下达我州节能目标是单位GDP能耗下降2.5%。预计全年可完成省政府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

(四)信息化工作迈出新步伐。无线电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稳步推进,预计全年互联网基础设施投资完成10亿元;电信业务总量增长25.6%。

2016年主要工作措施 。

一是压实目标责任,强化跟踪问效。认真抓好责任目标和省、州各项决策部署的分解落实,在年初分解落实全年责任目标的基础上,7月,根据省、州工业攻坚工作会的要求,认真算清目标任务账、任务支撑账、时序账、差距账、明确目标责任,每月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按照目标倒逼,精准发力的要求,加强督促检查,加强跟踪问效,对目标任务完成进度落实的县市,及时进行提醒、约谈,把目标责任落实到了县市、行业、企业、项目上。

二是制定对策措施,确保工业增长。年初制定了企业降本增效和精准帮扶、“互联网+”两个专项行动方案,出台了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意见。下半年,又按照省州工业经济攻坚会的要求,研究提出了我州工业经济攻坚有关支持政策措施,建议加大对企业达规、停产企业复产转产、工业企业展销会推介、企业促销扩产的补助力度。制定了优先就近采购本地工业品目录,涉及8个行业分类,80户企业,近300个品种。政府投资(主导)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同质同价条件下优先就近采购目录内所列产品,鼓励商业企业和医疗、事业单位优先销售、采购目录产品。

三是以实施两个“专项行动”为抓手,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分别组织开展了4次企业服务团队活动、2次专家服务团队活动、3次金融服务团队活动。对服务团队本身难于解决的41个问题由州人民政府督查室交由相关单位进行办理,至目前为止,除融资方面的5个问题外,其余36个问题已经办结。1-9月,全州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成交电量达8.2亿千瓦时,降低企业用电成本1亿元,企业节约铁路运输成本800万元。15个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5个竣工项目已完成投资4.88亿元,完成计划的101%; 2个在建项目已完成投资1.21亿元,完成计划的84%;5个新开工项目已完成投资1.62亿元,完成计划的95%;3 个前期项目已完成投资1.84亿元,完成计划的92%。

四是以开展“三进”企业活动为契机,着力推进稳增长政策措施的落实。制定“政策宣传进企业、具体服务进企业、政策兑现进企业”活动方案,并于3月、5月、7 月、9月 举办了工业稳增长政策宣传解读培训班,参训人数达900多人。10月举办了“三进企业百名志愿者”培训班,培训志愿者人数达150人。编印《楚雄州2016年工业稳增长政策文件汇编》1300册、楚雄州工业稳增长“三进企业”扶持政策和稳增长政策宣传手册11000册,发放给了州级领导、“三进”企业工作领导小组16个成员单位、15户金融机构、306户规上企业和工信系统干部职工。将政策宣传纳入企业服务团队重要内容,组织八个组深入企业宣传解读政策。开展了百名志愿者进百户企业服务活动。至10月底,全州已完成稳增长政策申报和兑现工作。

五是实施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四项工程”,有力支撑工业增长。实施新企业培育工程。在抓好新培育2500户微型企业的同时,突出抓好达规企业培育工作,到10月底,新增规上企业已达到54户。实施停产企业复产工程。通过采取帮扶等手段,停产企业从年初的89户减少到9月末35户。实施企业促销扩产、达规达产和增值增效工程。原有281户规上企业全年预计新增产值达50亿元。实施质量强企工程。推进55个工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实施,全年预计完成投资 32亿元,为年计划21亿元的152.3%。新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4户、州级企业技术中心12户。组织申报省级质量标杆企业2户、省级工业设计中心1户。

六是建立“构二破三”项目推进机制,着力推进重点项目实施。按照“一月一研判、一月一推动、一月一通报”的总体要求,构建“前期、开工、实施、完工、竣工投产”项目推进实施链,“周报告、旬督查、月调度、季开工,以周保旬、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项目投资时序链。实行重点项目建设工期倒排,强化跟踪督导,推进项目实施。着力破解项目建设融资、要素保障、政府性资源配置三大难题,为加快项目建设创造了条件。

七是精准推进工业招商,努力增添发展新动力。策划包装工业招商项目50项,多次到河北、重庆、成都、西安等省市开展招商活动。举办了“中国·楚雄绿色新钛谷”论坛、“中国冀商·投资楚雄”论坛。200余名国内外钛行业相关 人员、30多名冀商分别参加了论坛。通过论坛的举办,为我州宣传招商,营造“亲商、爱商、扶商、敬商”良好社会氛围开启了新模式。积极推进与云铜、昆钢、德胜、云天化、云冶、云工投、河北冀商联盟、河北中奭管业、东方电汽、中国重汽成都王牌、西安隆基等企业集团的对接洽谈。经过扎实细致的工作,州人民政府与河北冀商联盟签订了招商合作协议、与昆钢集团签订了打造“中国绿色新钛谷”合作协议,与云铜集团达成了铜冶炼搬迁技改项目落地我州的共识,与河北中奭管业签订了60万吨球墨铸铁管建设项目,与西安隆基公司签订了10GW单晶硅片建设项目合作协议。新项目的洽谈和引进,为下步全州工业发展注入了新动力。

八是千方百计破解融资难题,全力化解企业资金短缺矛盾。对全州中小微企业融资贷款需求情况开展了摸底调查,筛选出300个融资项目(企业)向驻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推荐。金融服务团队共上门服务企业364户,银行对其中108户企业实际放贷18.63亿元,另有107户企业和银行达成贷款协议,达成意向性贷款金额9.5亿元。成立了产业开发投资 公司,按照资金放大的要求,及时报请州人民政府从工业专项资金中安排5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金使用。积极支持各金融机构开办面向企业的新产品业务。目前,信用社已在7个县市开展“信保贷”业务,政府风险铺底资金到位3658万元,企业缴纳信保贷金705万元,共为34户企业投放“信保贷”流动资金贷款2.4亿元。建行在7个县市开展了“助保贷”业务,政府风险铺底资金到位4800万元,企业缴纳助保金980万元,共为85户企业投放“助保贷”流动资金贷款4.1亿元。积极探索借用土地一级开发权,解决园区融资难问题。推动企业直接融资,全州共有34户企业与主办券商签订了“新三板”及其他股权交易机构挂牌辅导协议。3户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功实现挂牌,全州“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6户。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今年以来,共向上级争取资金3.45亿元,支持工业发展。

九是着力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根据省的要求,我州需关闭煤矿7个,化解过剩产能227万吨。至8月底,7 个煤矿已全部完成现场关闭。同时,省属企业一平浪煤矿抗八井也在10月底完成现场关闭,我州境内煤炭去产能关闭矿井目标如期完成。职工安置、信息公开、接受监督及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在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中,切实抓好以煤矿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了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部门基本情况

  •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比上年增减0个,分类说明如下:

项目

数量

比上年增减

变动原因说明

合 计

1

一、按单位基本性质

1

行政单位

1

事业单位

其他

二、按执行会计制度

1

行政单位

1

事业单位(含行业)

民间非营利组织

企业

三、按单位预算级次

1

一级预算单位

1

二级预算单位

三级预算单位

  •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至2016年12月,单位编制数50人,其中:机关行政编制41人,工勤编制9人;聘用工勤编制1人。实有在职职工及聘用人员98人,其中在职职工85人、聘用人员13人(含公益性岗位5人),离退休职工102人(单位发放64人、社保发放38人)。

公务用车编制6辆(其中:州公务用车管理办公室定编5辆、省级车辆编制1辆—无线电监测车),实有小汽车6辆(含特种专业技术车辆4辆:无线电监测车2辆、节能监察车2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单位收入合计34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32万元,占总收入的98.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5.8万元,占总收入的1.6%。与上年2632.1万元对比,增长30%,原因是2016年在职职工和离退休干部改革性补贴和基本工资增资、新增“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贷款担保基金支出200万元。收入决算表的其他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和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5656.55元、省工信委直拨的“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作经费50万元、稀土整顿工作经费2万元、州委拨入的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课题费2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单位支出合计35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7.7万元,占总支出的49.7%;项目支出1800万元,占总支出的50.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总额上看,2016年支出较上年增加777.2万元,增长27.75%。较上年增长的原因是人员增资和新增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46.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4万元,增长15.9%,主要原因是2016年基本工资增资和调整增加改革性补贴、离退休干部病故人数增加发放抚恤费29.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00万元。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是新增“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贷款担保基金200万元、开发楚雄州工业企业建档立卡管理系统软件50万元和“云计算大数据”十三五发展规划咨询服务3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8%。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我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0万元,支出决算为62万元,完成预算的77.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8万元,完成预算的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预算的96%。较2015年的108.66万元,减少40.63万元,下降37%。原因是:

1.2016年公务接待费较2015年下降,主要是我委实行定点接待、控制用餐标准和陪餐人数。

2.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发生19.29万元,一是2016年12月按照中央下达节能监察资金的要求,我委经州公车办批准新购节能监察车1辆,车价17.66万;二是2016年3月、10月办理2015年新购的2辆特种车辆落户的车辆购置税1.63万元。现我委按照公务用车改革规定,拥有应急及通信车辆2辆、特种车辆4辆。

3.2016年召开会议次数增加3次原因是:州委、州政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布置召开2次全州性稳增长和1次全州经济运行分析会会议。

4.2016年培训次数增加1次原因是:根据州政府安排举办全州百名志愿者“三进企业”活动知识培训。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我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万元,占61.3%;公务接待费支出24万元,占38.7%。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发生19.29万元,一是2016年12月按照中央下达节能监察资金的要求,我委经州公车办批准新购节能监察车1辆,车价17.66万;二是2016年3月、10月办理2015年新购的2辆特种车辆落户的车辆购置税1.63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8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无线电监测、节能监测、煤矿安全监管、应急通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24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2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55批次,接待人次2620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州进行项目督查、调研、绩效考核评价等接待,县市政府到我委汇报项目工作接待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7万元,与上年对比持平。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支出。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

附件: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楚雄彝族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