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 索引号:115323005688038933-/2018-1214249
  • 公开目录: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2017年10月07日 09:38
  • 标题:解读《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降耗与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解读《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降耗与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

日前,楚雄州人民政府印发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降耗与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17〕2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自2017年9月25日起实施。为了便于各县市、州直有关部门更好的理解该《实施意见》的相关内容,强化社会监督,促进工作落实,现就《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

“十二五”以来,国家和我省将能耗强度下降目标作为约束性指标,通过大力推进节能降耗促进经济结构不断调整优化,全州整体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但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和消费结构持续升级,我州能源需求刚性增长,资源环境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十三五”全州节能减排形势依然严峻、任务艰巨。为此,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降耗与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7〕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十三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和工作形势,在州直有关部门提供基本素材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实施意见》,将省下达我州“十三五”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州直有关部门,提出了相应的工作措施。《实施意见》起草过程中,征求了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的意见,并认真进行了修改完善。《实施意见》的出台,有助于各县市、州直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节能降耗及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发挥节能降耗及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支撑和抓手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重大决策部署,确保实现“十三五”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各项目标任务,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实施意见》指出: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及省第十次党代会、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坚持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牢固树立和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统筹处理好资源节约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综合运用市场、法律、经济、标准等手段,强化目标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各领域节能降耗与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不断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二)主要目标

《实施意见》对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提出了具体目标:到2020年,全州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700万吨标准煤以内,年均增长6.7%左右;全州万元GDP能耗比2015年下降12%左右;资源综合利用:到2020年,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56%,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到60立方米;新型墙体材料占墙体材料总产量比重提高到80%。

(三)重点领域

《实施意见》对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商业、农业农村、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明确了具体目标和责任部门:

1. 工业领域:由州工信委牵头,州质监局、统计局等部门配合,到2020年,全州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4%。

2. 建筑领域:由州住建局牵头,州发改委、工信委、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配合,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水平和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力度。

3. 交通运输领域:由州交运局牵头,州发改委、科技局等部门配合,到2020年,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在2015年基础上下降4.5%,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5.5%。

4. 商业领域:由州商务局牵头,州工信委等部门配合,到2020年,全州国家级“绿色饭店”数量达到5家,“绿色商场”数量达到1个。

5. 农业和农村:由州农业局牵头,州发改委、林业局、能源局等部门配合,到2020年,全州规模化养殖场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率达70%以上,力争全州秸秆利用率达到60%以上,降低农业用电成本。加快淘汰老旧农机具,降低燃油消耗。

6. 公共机构: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州工信委、财政局等部门配合,到2020年,创建5个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择优推荐3个公共机构参加国家创建及评审。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以2015年为基数,人均综合能耗下降10%、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0%、人均用水量下降15%。

(四)工作措施

《实施意见》从加快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加快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切实加强节能管理、强化目标责任落实、进一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等五个大方面明确了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具体措施和任务分工。一是控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二是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重。三是加快淘汰落后过剩产能。四是加快产业结构绿色转型。五是深化资源综合利用。六是加强工业节水。七是深入推进工业循环经济发展。八是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清洁生产。九是深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十是加强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十一是加大节能监察力度。十二是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十三是建立健全节能市场化调节机制。十四是明确责任目标。十五是加强统计监测。十六是强化责任落实。十七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链接: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降耗与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