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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目录:人事信息
  •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02日 20:10
  • 标题: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2017年度工程工艺美术系列社会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楚工信通〔2017〕40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2017年度工程工艺美术系列社会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楚工信通〔2017〕40号

各县市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云南省2017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及〈楚雄州2017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计划〉的通知》(楚人社专〔2017〕13号)文件要求,为保证我州工程、工艺美术系列社会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2017年度职称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除建筑、水利水电、林业工程专业外的工程系列及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中、初级职称一式一份,评审表必须A4纸双面打印成册装订。

(二)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件复印件、学历查实证明各1份(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审验)。申报人员对获取的最高学历进行认证,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查询费用由本人承担,查询结果须打印。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由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并在打印件上签章;非公单位的由办理其人事代理的人才服务中心或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签章。中专或党校学历等无法查询的,须提供入学通知、学业成绩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现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审验)。

(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五)执(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审验)。专业有职(执)业准入要求的须提供。

(六)任现职期间的聘书、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审验)。事业单位的提供聘用合同或聘书;企业(包括非公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鉴证过的劳动合同。所提供的合同聘用年限达到职称评审认定规定年限。

(七)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根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不再把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职称评定必备条件有关文件的通知》(楚人社发[2016]140号),从2017年起,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时,不再把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申报和参评的必备条件。

(八)现任职期间的各种业绩材料、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九)学术论文。根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有关文件的通知》(楚人社发[2016]111号),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除申报评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新闻、出版等系列的职称需具备相应论文条件外,申报评审其他系列职称者,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

(十)交近期半寸免冠照片1张(不含贴评审表)。

无明确要求的申报材料复印件须对照原件审核无误,并在复印件签署“与原件一致”字样,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由单位签章;非公经济单位的,在州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含派遣制)的由州人才市场服务中心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其余的按属地管理,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 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意见盖章。

申报材料必须按照《楚雄州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上的要求打印、装订成册,《楚雄州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须计算机打印件贴在个人材料袋封面上(签章);并报送用Excel表格制作的《2017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签章)计算机打印件一式四份,同时提交电子版表格。

三、相关事宜

《楚雄州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2017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可登录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公告公示-人事信息”(http://www.cxgy.gov.cn/html/announce/rsxx/)下载,请相关单位和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于2017年5月31前报送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申报中职的需先到楚雄州人社局专业技术管理科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受理。

楚雄州工信委人事科 联系电话(传真):3389321

附件: 1.楚人社专〔2017〕13号

2.楚人社发〔2016〕140号

3.楚人社发〔2016〕111号

4.楚人社专〔2012〕49号

5.楚人社专〔2012〕50号

6.《2017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