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5688038933-/2019-0417208
- 公开范围:公开
- 发布日期:2016-09-27
- 发文字号:楚工信字〔2014〕12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楚雄州2014年乡镇企业工作指导意见
各县市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本委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农业产业化工作会议和州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确保完成省下达我州2014年乡镇企业责任目标,切实做好2014年乡镇企业各项工作,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全省农业产业化工作会议提出的工作要求,着力加快企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积极转变发展方式,大力推进以农产品加工业“三年行动计划”、收购兼并重组为重点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培育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和重点龙头企业,继续推进科技创新、农业产业化经营体制和服务机制创新,力求全州乡镇企业在“新三板”上市融资工作方面有新的突破,全面提升全州乡镇企业发展水平。
二、发展目标
2014年,全州乡镇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实现产值898亿元,同比增长8%;全州农产品加工业(含个体工商户)实现产值176亿元,同比增长15%;10县市财政专项资金投入乡镇企业人均9元。
三、工作重点
围绕上述发展目标,着重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一)着力营造乡镇企业发展环境
一是狠抓政策落实。认真抓好《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国发 〔2012〕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中共楚雄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产业化,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意见》(楚发〔2012〕5号)三个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引导各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制定配套实施意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为加快全州农业产业化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二是加强综合协调。充分发挥工信部门综合协调职能,加强与发改、财政、农办、农业、银行、证券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通过共同实施规划、扶持项目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等举措,努力形成推进乡镇企业发展强大合力。三是强化工作推动。一方面围绕省下达我州 责任目标,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强化乡镇企业工作职能,创新工作举措,加大指导力度,推进全州乡镇企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着力推动农产品加工业转型
首先要突出发展乡镇企业特色产业。集中各资源要素,在加快发展全州农产品加工业八大重点行业同时,要突出抓好野生菌、魔芋加工、果蔬加工等三大特色业发展,通过实施一批优质项目,提升发展质量,进一步完善产业体系,壮大产业规模,形成产业竞争新优势。其次要继续培强重点企业。加快实施龙头企业培育工程,重点扶持八大农产品加工行业中2亿元以上骨干企业加快发展,打造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起点高、上规模、有特色、成长性好、带动能力强、企业管理优良的省级龙头企业;与此同时,进一步壮大和提升龙头企业规模,通过多措并举,在2013年21户50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基础上,再培育9户,使全州50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30户。再次要引导产业集群集聚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整体推进或建设“园中园”的方式,抓紧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园区,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园区集聚,努力打造县域经济新的增长极。同时还要抓住农业部开展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创建的有利机遇,积极开展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力争申报1—2个主导产业突出、集聚效应明显的国家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
(三)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鼓励龙头企业根据各自发展需要,依托各自主导产业,积极领办参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培育发展种养大户和农民经纪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继续推动发展“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农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加快以企业为龙头,以专业合作组织为纽带,以土地流转为手段,引导农企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组织化和集约化发展水平。鼓励各县市积极探索发展农村庄园经济,通过发展农村庄园经济,使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按照一体化需要组织生产,集成利用现代要素,促进农业的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以及达到休闲化、观光化要求;引导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注入资金、技术、管理、人才、设施等生产要素,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四)着力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外向型发展
各县市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责任,认真抓好全州农产品加工企业“走出去”工作。一方面要积极拓展省外国外市场。开展楚雄名特优农产品“北上”、“东进”等工作计划,紧紧依托昆交会作为云南省桥头堡这一重要的商贸有利平台,推进我州龙头企业进一步对接重庆、四川、贵州、广西、西藏等省市区,特别是要重视对东南亚、南亚各国开展经贸合作,不断拓展营销渠道,力争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促进楚雄名特优农产品与省外、国外市场的对接,稳步提高我州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另一方面要加强产品推介。鼓励龙头企业利用各种展会、展销平台,组织产品参展、开展现场洽谈,进一步提高楚雄名特优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产销交流合作。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州名特优农产品拓展市场的工作经验,积极探索建立市场营销长效机制,更好地为龙头企业拓展市场提供服务。再一方面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产品物流业。鼓励龙头企业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完善物流链,加强销售终端建设,健全农产品加工产品营销体系。鼓励龙头企业创新营销模式,加快农产品加工与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的融合,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产品直销等模式,努力构建完善的产加销一体化产业链,力争10户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实现网上营销。
(五)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以经营管理和科技创新人才为重点,以技能型人才为基础,努力培养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善于管理的乡镇企业人才队伍。一是要培养经营管理人才。通过多种途径,利用多种手段,培养造就一支具有发展眼光、经营管理水平高、熟悉国家产业政策、热心服务“三农”的企业家队伍,加快建设一支懂经营、善管理和开拓型的企业人才队伍。二是培养科技创新人才。依托乡镇企业重点行业、研发体系和行业科研项目,加强领军型科技人员和创新团队建设。三是培养职业技能人才。加大人才培训工作力度,综合利用乡镇企业职业技能培训以及各种社会培训资源,着力加快乡镇企业生产能手和技能人才的培养。四是培养实用人才。引导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向加工环节拓展和延伸,结合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打造农产品加工业实用人才队伍。
(六)着力强化农产品加工业管理职能
以强化农产品加工业职能为核心,以充实队伍人员为基础,进一步理顺内部管理机制。重点抓好:一是落实机构人员。各县市要进一步强化内设机构、人员配备,切实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业的组织领导,理顺、调整和加强管理机构,并充实力量、强化手段。二要完善职能。要充分发挥工信部门对农产品加工业规划指导、监督管理、协调服务的职能作用。加强规划指导,摸清行业底数,形成完善的规划体系和评估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完善各项标准,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加强协调服务,推进政策完善落实,做好行业监测预警。要切实履行职责,切实找准那些牵动全局、一举多得的重点抓手和载体,精心拟定发展战略、政策、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处理好近、中、长期工作以及重点和一般工作的关系,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工作。三要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工作作风的转变,深入企业、了解需求、掌握动态、推广经验,深入一线摸情况、查问题、找对策,提出符合实际、针对性更强的政策措施和建议,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七)着力抓好经济监测分析
全面加强和改进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统计工作,有针对性地推进乡镇企业统计人员、统计工作机制建设,完善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统计信息体系,切实提高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高度重视企业、村、乡镇三级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统计基础工作,不断改善村、乡镇统计人员待遇,确保统计人员队伍稳定。与此同时,各县市要严格按《楚雄州乡镇企业发展责任目标考核奖励暂行办法》要求,并与各乡镇签订年度乡镇企业发展目标责任书,通过责任目标考核,在推动乡镇企业发展的同时,切实优化村、乡镇两级乡镇企业统计工作环境。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加工业经济运行分析,重点抓好主要产品和主要行业的经济运行分析,强化农产品预警和监测分析,引导相关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