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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范围:公开
  • 发布日期:2016-11-26
  • 标题: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十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十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楚雄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十项专项行动”方案》已经2016年2月16日十一届州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跨越发展必须有跨越发展的思路,必须有跨越发展的途径,必须有跨越发展的推动模式。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八届七次全会和州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精神,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确保“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推进彝州跨越发展,十一届州人民政府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决定,今年要以“十项专项行动”为主要抓手,从供给、需求两侧双向精准发力,着力提高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精准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这是州人民政府确定的重大工作部署,也是我州应对宏观经济下行压力,确保“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纵向联动,横向协调,求真务实,勇于担当,开拓进取,攻坚克难,强化行动性,从严从实抓好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领导,强势推进

“十项专项行动”实行州直部门和县市人民政府“一把手”负责制,由州人民政府州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州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各位副州长和州产业督导协调组组长担任副组长,州直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州政府办公室。各位副州长要牵头抓好有关专项行动,并协同开展好其他专项行动。县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推进本县市“十项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各县市、州直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出征、亲自作战,高位强势推进工作,确保取得实效,绝不允许当“甩手掌柜”。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项一项推进、一件一件落实,干好每一天、干好每一月,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楚雄州“十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如下:

组 长: 杨 斌 州长

常务副组长:赵克义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 组 长: 任锦云 州委常委、副州长

杨应旭 州产业督导协调组组长

马 闻 副州长

邓斯云 副州长

周兴国 副州长

夭建国 副州长

张晓鸣 副州长

成 员: 李德胜 州政府秘书长

杨 杰 州政府副秘书长

张竣珲 州政府副秘书长、州接待处处长

钟建辉 州政府副秘书长

阮建文 州政府副秘书长

金德能 州政府副秘书长

吴海芬 州政府副秘书长

白 云 州农办主任

徐 东 州发改委主任

苏铸红 州工信委主任

李 能 州教育局局长

普学芬 州科技局局长

周国兴 州民宗委主任

赵树礼 州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王志梅 州监察局局长

周志远 州民政局局长

李 平 州司法局局长

卢显亮 州财政局局长

黄云雁 州人社局局长

胡有刚 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苏光祖 州环保局局长

刘建云 州住建局局长

李富才 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光荣 州农业局局长

杨树荣 州林业局局长

马国雄 州水务局局长

杨俐昆 州商务局局长

施克沛 州文体局局长

钟继红 州卫计委主任

刘 平 州审计局局长

王若舟 州旅发委主任

唐思虎 州工商局局长

张 勇 州质监局局长

程宗文 州安监局局长

杨 柳 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戴凤玲 州统计局局长

黄正山 州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公室主任

罗文慧 州扶贫办主任

张鹤雁 州招商合作局局长

李 文 州移民局局长

周有奇 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佘昌值 州国税局局长

贺 伟 州地税局局长

杨发荣 州工商联常务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德胜同志兼任,全面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和协调督查督办等事项;副主任由各位副秘书长兼任,负责按照分工要求协调处理好有关专项行动的实施。各专项行动也要比照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组长由州人民政府分管副州长担任。其中,抓项目增投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抓财税收支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赵克义同志担任,精准招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任锦云同志担任,补短板惠民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任锦云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邓斯云同志担任,企业降本增效和精准帮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互联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张晓鸣同志担任,挖掘释放消费潜力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房地产去库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周兴国同志担任,创新驱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夭建国同志担任,各小组成员由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三、细化目标,硬化责任

认真落实指标、任务、项目、问题、措施、责任清单制度,切实做到指标任务化、任务项目化、项目部门化、部门责任化、责任领导化、问责严肃化,做到问题措施化、措施部门化、部门责任化、责任领导化、问责严肃化,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和责任,确保横向分解细化到州级各部门,纵向分解到10县市,时序上分解到季到月,并层层签订责任状。各县市人民政府、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尽快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确保工作精准到位。实行经济运行分析研判与推进制度,按月按季开展分析预测预警,及时分析专项行动各项指标的现状、增速、增量和态势,及时分析研究各部门、各县市完成情况,及时分析研究时序进度完成情况,坚持“周报告、旬督查、月调度、季开工”,以周保旬、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注重过程管理,一步一个脚印推动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四、统筹协同,合力攻坚

“十项专项行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认真落实。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是各专项行动的指挥部,具体负责某一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指挥、具体统筹协调、具体督查指导;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处理、综合统筹和综合督查工作;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负责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具体推进和具体落实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成效;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逐项落实,形成“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层层抓落实、件件有着落”的工作格局。其他职能部门要对号入座、积极配合、主动作为,确保涉及的工作事项有人负责、有人落实。要加大力度、集中力量、开辟专栏宣传报道,适时跟踪推出一批先进典型,传递正能量,推动抓落实。

五、强化督查,确保实效

要切实加大督办督查力度。增加督查力量,整合督查资源,创新督查方式,构建大督查工作格局。州政府督查室、州产业督导协调组和州重点项目稽查办要进一步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形成分工合作机制,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的督查;各牵头部门要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对责任部门开展督查。督查情况要及时进行通报,其中,牵头部门督查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州政府督查室督查情况实行每2月一通报。

要严格考核奖惩。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完善激励和问责机制,敢于较真碰硬,动真格唱黑脸,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做到不尽责就问责、有成绩就奖励,以奖惩分明促勤政有为。要根据督查情况,对工作进展迅速、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效果不明显、进展迟缓的进行通报批评或约谈、问责。约谈每两月一次,由负责专项工作的政府领导负责,约谈对象为工作推进未达目标的县市人民政府和牵头部门主要领导。约谈后,视情况给予问责处理,并记入档案,与干部选拔任用挂钩。严格考核奖惩,“十项专项行动”纳入全州综合绩效考核,并进一步加大考核权重,对考核结果位居前1—2位的,除按照常规给予绩效考核奖励和通报表扬外,参照国务院“稳增长免督查”激励措施,在项目资金安排、收回沉淀资金再分配、用地指标、提高库款保障水平等方面给予奖励。具体办法由州政府督查室制定。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督查工作的领导,州人民政府成立“十项专项行动”督查领导小组。督查领导小组组长由杨应旭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李德胜、徐东、王志梅同志担任,成员由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督查室、州监察局、州发改委有关领导组成。督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政府督查室,办公室主任由朱光荣同志兼任,负责处理督查工作日常事务。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6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