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5688038933-/2019-0417147
- 公开范围:公开
- 发布日期:2016-11-26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楚雄州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一届州人民政府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促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根据中央和省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十项专项行动”目标任务的通知》(楚政通〔2016〕8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专项行动,确保2016年城镇化率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实施棚户区改造1.5万户和农村危改和抗震安居工程3.4万户;完成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6亿元以上;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90亿元;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20亿元,实现建筑业增加值增速达19%;建设50个省级农危改和抗震安居工程示范村;建设500个美丽宜居乡村;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建设生态宜居幸福家园。
二、行动内容
(一)突破五大工作难点
1. 棚改工作实现重大突破。实施1.5万户城镇棚户区改造。2016年3月底前各县市分解落实任务并上报2016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和项目清单;6月底前各县市落实棚改融资贷款,完成棚户区“改扩建”项目和棚改房屋拆迁安置协议签订50%以上,开工率达60%以上;9月底前各县市完成棚改协议签订达100%以上,开工率100%,货币化安置比例达50%以上。
牵头部门:州住建局
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金融办、州惠彝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0县市人民政府
2. 房地产去库存实现阶段性突破。按照《楚雄州房地产去库存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实施,确保2016年商品房销售面积达225万平方米。
牵头部门:州住建局
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10县市人民政府
3. 海绵城市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实现零突破。全面启动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各县市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编制工作。其中楚雄、南华、武定、元谋、牟定5县市于2016年6月底前完成《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编制工作,积极与农发行、国开行衔接,在2016年9月底前争取城市道路、园林绿化、河道治理等海绵城市建设部分项目开工建设。全面启动城市地下管廊建设。各县市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2016—2020年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规划》编制工作,其中楚雄市、南华县于2016年6月底前完成,争取12月底前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部分项目开工建设。
牵头部门:州住建局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10县市人民政府
4. 融资工作实现重点突破。2016年6月底前完成第一批棚户区改造和第一批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融资;12月底前完成第一批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融资。
牵头部门:州开发投资公司
责任单位:州住建局、州财政局、州金融办、农发行楚雄州分行、州惠彝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州交投城乡投资开发公司,10县市人民政府
5. 依法治理城市有新突破。2016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楚雄州城乡违法建设查处办法》;12月底前完成《楚雄彝族自治州城市管理条例》的立法程序有关工作。
牵头部门:州住建局
责任单位:州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
(二)攻坚八大工作重点
1.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实施3.4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和50个省级示范村建设。2016年2月底前各县市将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解落实到户;6月底前开工70%;9月底前全部开工并完成补助农户信息录入;11月底前全部竣工;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数据录入并兑现补助资金。2016年实施50个省级示范村,确保5月底前开工建设。
牵头部门:州住建局
责任单位:州农办、州发改委、州民宗委、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移民局、州扶贫办、州残联,10县市人民政府
2. 实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2016年一季度完成市政基础设施投资3亿元;二季度完成市政基础设施投资4亿元;三季度完成市政基础设施投资3亿元;四季度完成市政基础设施投资6亿元;年内完成市政基础设施投资16亿元以上。
牵头部门:州住建局
责任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
3. 实施重点乡镇和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工程。
(1)在全州组织实施州级重点示范镇建设,推动建设30个州级重点示范乡镇(含13个省级特色小镇)。2016年6月底前完成重点乡镇总体规划编制,7月底前筛选确定试点镇,10月底前启动重点乡镇基础设施建设,12月底前对重点乡镇进行全面督促检查。
牵头部门:州住建局
责任单位:州农办、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科技局、州教育局、州民宗委、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水务局、州商务局、州旅发委、州文体局、州卫计委、州扶贫办、州金融办、云南电网公司楚雄供电局、农发行楚雄州分行、州文产办,10县市人民政府
(2)在全州组织实施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推动建设500个美丽宜居乡村。2016年3月底前完成村庄的选点,5月底前完成村庄规划和前期工作,6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
牵头部门:州农办
责任单位:州住建局、州发改委、州民宗委、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移民局、州扶贫办、州残联,10县市人民政府
4. 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1)开展农村环境卫生十项专项整治活动。及时编制完成县市、乡镇、村委会、自然村《乡村环卫设施建设方案》,确定2016年示范乡镇、示范村委会、示范村民小组(自然村)名单;10月底前全面组织开展清脏治乱工作,建立长效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十百千”示范创建活动(创建农村环境卫生示范乡镇10个、示范村委会100个、示范村民小组1000个);12月底前完成对2016年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和示范创建点的考核验收。
牵头部门:州住建局
责任单位:州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
(2)加快城乡公共厕所配套建设。各县市于2016年4月底前完成《2016—2020年城乡公共厕所建设专项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制定公共厕所建设管理方案,在2016年6月底前取消公共厕所收费。
牵头部门:州住建局
责任单位:州旅发委,10县市人民政府
5. 实施楚雄州城乡规划展览馆建设工程。2016年10月前完成项目的策划、设计、施工准备等有关工作;11月开始施工,12月前完成部分土建施工;2017年5月前完成土建工程施工,进入布展设施的施工;项目计划在2018年3月底楚雄州建州60周年之前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
牵头部门:州住建局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财政局、州文体局
6. 实施城乡规划体系编制工程。2016年底前完成《楚雄州州域城镇体系规划(2015—2030年)》、《禄丰次区域中心城市—云南石化产业城总体规划》和楚雄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编制,继续推进10县市城市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及地下管线规划编制;开展楚雄市城市设计,按照“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塑造城市特色风貌。
牵头部门:州住建局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林业局、州水务局、州能源局,10县市人民政府
7. 实施稳增长促行业发展工程
(1)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90亿元。2016年3月底前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5亿元;6月底前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35亿元;9月底前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60亿元;12月底前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90亿元,确保房地产销售面积、从业人员、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分别增长15%、13%、25%。
牵头部门:州住建局
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10县市人民政府
(2)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20亿元,实现建筑业增加值增速达19%。2016年3月底前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0亿元,实现建筑业增加值增幅16%;上半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50亿元,实现建筑业增加值增幅17%;9月底前完成建筑业总产值80亿元,实现建筑业增加值增幅18%;年底全州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20亿元,实现建筑业增加值增幅19%。
牵头部门:州住建局
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10县市人民政府
(3)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加强建筑安全监管,推广装配式建筑。完善工程质量安全制度,落实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5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制,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在新建建筑中推广装配式建筑。
牵头部门:州住建局
责任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
8. 实施建筑节能工程。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推广建筑节能技术和绿色建筑。积极推广运用符合太阳能一体化要求的农村民居建设方式;新建建筑严格落实强制性节能标准;积极推进新建绿色建筑示范工作。
牵头部门:州住建局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财政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10县市人民政府
(三)开展三大工作试点
1. 推动“多规合一”试点工作。 2016年6月底前完成禄丰、武定“四规合一”试点报审成果。
牵头部门:州住建局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州林业局,禄丰县人民政府、武定县人民政府
2. 推进大姚省级城市规划示范县试点工作。2016年6月底前全面启动规划示范试点工作;力争通过3年—5年的努力使大姚县城成功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
牵头部门:州住建局
责任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3. 推进城乡统筹发展试点工作。我州楚雄市、禄丰县为全省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县市,双柏县、姚安县、元谋县为州级扩大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县。在2016年3月底前完成城乡统筹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6月底前启动工作;12月底前取得初步成果。
牵头部门:州农办
责任单位:州国土资源局、州住建局、州环保局,楚雄市人民政府、禄丰县人民政府、双柏县人民政府、姚安县人民政府、元谋县人民政府
三、行动步骤
(一)安排部署。2016年3月成立领导小组,全面安排部署专项行动。6月底前召开楚雄州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暨人居环境提升工作会议,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的3个重要文件精神,制定出台我州贯彻实施意见。
(二)推进实施。2016年内按照目标任务开展工作,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排出时间表,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模式,抓工作进度,通过全年的努力,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督促检查。从严从实督查督办,严肃问责机制,建立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督查机制,做到月月有督查,季度有分析,全年有总结。对农村危房改造、城市棚户区改造等重点工作在2016年上半年每月通报一次,第3季度每10天通报一次,第4季度每周通报一次;对城乡规划、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重点工作实行按月通报制度。
(四)总结考核。2017年1月底前,全面考核总结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四、行动保障
(一)加强领导。成立楚雄州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副州长周兴国任组长,州农办、州住建局、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民宗委、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林业局、州水务局、州扶贫办、州旅发委、州统计局、州移民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住建局,由刘建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抓好统筹。精准把握国家和省的导向和政策,用足用活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城市地下管廊、海绵城市、易地搬迁、新型城镇化等方面的政策,加强政策的宣传解读,敏锐捕捉发展机遇,示范带动,创新模式,闯出一条具有彝州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新路子。把各项政策具体化和配套化,加强部门间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协调配合,推动户籍、土地、财政、住房等有关政策和改革举措形成合力。加强州级部门与县市政府政策联动,推动各县市加快出台配套政策,确保政策落地生根。
(三)落实责任。各县市和责任部门要从严从实落实责任,制定详细可行的计划,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科室)、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做到目标任务、重点要求、关键措施、时间进度、责任人员“五明确”。以目标倒逼和工作倒逼抓落实、促进度,要进一步将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各项指标按照时序进度进行分解,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四)强化支撑。在明确目标任务、空间布局、重点工作的基础上,强化具体实现途径,抓紧项目支撑,促使一批好项目、大项目和影响全局的项目落地;抓好资金争取工作,通过专项建设资金的争取加快棚改、农危改、城市地下管网、海绵城市、智慧城市、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