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我州争取到2020年中央节能减排资金1474万元,用于2018年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运营补助清算,资金争取金额位于昆明、红河之后,排全省第三。目前资金已下达楚雄市、牟定县、大姚县、姚安县、禄丰县、武定县。
中央提前下达补助资金,有利于调动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租赁企业和购车消费者的积极性,为我州节能减排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助力。州新能源汽车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的力度,掌握各县市、各部门开展推广应用工作情况,严格跟踪问效,切实加快我州新能源汽车推广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