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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盐务管理局查处一起重大制售私假盐案件

发布日期:2016-11-22 20:50     点击:[] 次

2016年9月30日,根据群众举报,通过多天的摸排蹲守,楚雄州盐务管理局联合楚雄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楚雄盐业分公司在楚雄市东瓜镇览经社区览经村32号院内仓库内,查获一起重大的制售假冒“白象牌”食盐翻包装案件,案件当事人用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生产的“百仙牌”工业用盐翻包“百象牌”加碘精制盐,经认真核查,共查获制假食盐60.35吨,并当场没收盐产品和制假工具。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经营食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办理涉盐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现将此案移交楚雄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侦办。此案件是我州近十年来破获的最大制售假盐案件,通过案件的查处必将有力遏制近期我州境内制售假盐多发的势头,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都吃上放心盐、合格盐,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盐务管理科 李显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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