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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1年度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8 09:12     点击:[] 次

各县市工信(商务)科技局,楚雄高新区经贸局,有关单位:

根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州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保证我州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2021年职称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评审范围:工程技术系列专业初级、中级职称。

评审对象: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人社发〔2019〕31号)等有关规定,从事电子信息、机械、冶金、医药、地质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时间

2021年5月18日—6月20日(工作日受理申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按照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楚人社发〔2019〕15号)的通知,全面贯通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通道,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按规定参加相应工程技术专业领域的职称申报评审。

2.民营企业和非公经济组织、自由职业者按照《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有关文件的通知》(楚人社发〔2016〕111号)规定进行申报。申报人员可不受户口和人事档案管理方式的限制,参加职称申报评审,评价标准条件参照我省县乡基层人员执行。

(二)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初、中级职称一式二份,评审表必须用A3纸双面打印后中缝装订成册。评审表严格按照“填表说明”进行填报,要求在基层单位意见栏如实填写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内容,并加盖公章。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需本人签名、单位审核盖章,初、中职均需提交一式20份纸质版。

3.《2021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一式二份及电子版。

4.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履现职期间聘书等相应证明材料各1份。

5.业绩成果材料1份。包括本人履现职期间所获表彰、专利、工作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参加继续教育证明材料、论文(提交评审的论文须提供封面、目录与本人论文复印件,并指定一篇代表作,在封面标注)、著作等。

6.反映本人水平和业绩的其他材料,属多人合作成果,单位须出具申报人量化成果名次证明;属多人合编(著)出版的书籍,只需提交涉及申报人所编(著)的篇、章、节。

7.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申报人员,提供能证明单位非公性质及本人与单位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

8.交近期半寸免冠照片1张(小一寸,不含贴评审表)。

9.《送评材料一览表》、《2021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等相关表格所填报信息必须一致。

10.《楚雄州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须贴在个人的材料袋封面上并(签章)。申报材料必须按照《楚雄州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上的要求打印、装订成册。

11.本通知所涉及的各类表格及相关文件可登录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三)其他要求

1.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评审内容,如实提供申报评审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2.用人单位须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相关规定及本单位工作流程,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推荐上报证明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未经审核认可的申报评审材料不予受理。

3.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推荐申报的,须将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

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同时报送公示情况相关材料。

四、材料受理及清退有关事项

(一)材料受理。请相关单位和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于2021年6月20前报送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416室,(申报中级职称的需先到楚雄州人社局专业技术管理科(副楼417室)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受理。

(二)职称证书办理与材料清退 。评审通过人员办理职称证书时,一并进行材料清退,未通过评审人员的申报材料均不予清退,请申报人员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职称证书办理与材料清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届时本人领取的请持身份证、他人领取的持单位介绍信及加盖公章的职称证书领取表到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416室办理。

联系部门: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人事科(楚雄市阳光大道283号州第三公务中心州工业和信息化局416室)

联系电话:0878-3389321

附件:

1.2021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2.送评材料一览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公示情况说明模板

3.相关文件

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17日

  附件.rar

  • 附件1【附件.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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