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快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的通知》(云工信节能〔2016〕656号)文件要求,楚雄州工信委联合环保、质监等部门,对楚雄市主城建成区10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开展淘汰验收工作。现将淘汰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截至2018年3月8日18:00,楚雄市主城建成区10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验收通过30台,其中:拆除解体锅炉29台、燃煤改生物质锅炉1台。2015年前已报废登记3台。现将淘汰验收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自2018年3月9日至2018年3月15日。如有异议,请报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科。(联系电话:0878-3389315)
附: 楚雄市主城建成区燃煤锅炉淘汰名单(第一批).doc
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