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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楚雄州“彝乡企业家”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23 12:02     点击:[] 次

楚工信通〔2019〕22号

各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楚雄高新区经贸局,州级行业主管部门:

根据州人才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9年“彝乡英才”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楚人才办发〔2019〕4号)、《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彝乡英才”培养工程8个实施办法的通知》(楚办发〔2018〕1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彝乡企业家”申报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数量

“彝乡企业家”选拔对象为全州各类企业(含非公有制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重点在“2+5+3”产业体系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中进行选拔。2019年计划选拔35名“彝乡企业家”。

二、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思想政治表现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职业道德水平,重视和支持企业党建工作;

2.所在企业在楚雄州辖区范围内注册,创办时间2年以上,并且为规模以上(限额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3.所在企业近2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违法经营事件,无故意拖欠职工工资和偷税漏税行为,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个人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

(二)除基本条件外,申报对象所在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处于本行业前5名的企业;

2.年产值或主营业务收入增长速度达到15%以上,且增长速度排名在所属行业中前10名的企业;

3.具有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研究开发投入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近2年内通过自主研发、转让、受赠等方式,取得一项以上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应用于生产的企业;

4.运用云计算、物联网和大数据,实现企业内部价值链和外部产业链环节的分化、融合、行业跨界整合形成的新业态型企业中销售收入排前3名的企业;

5.年度缴纳税收总额3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不含补交欠税、预交税,查补税和罚税)。

三、选拔程序

(一)申报推荐。申报对象填写《楚雄州“彝乡企业家”申报表》,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向企业所在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州级行业主管部门申报。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州级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彝乡企业家”选拔条件对申报人选进行审核把关,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择优向州工信局推荐。

(二)资格审查。州工信局根据选拔范围与条件组织开展资格审查工作,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

(三)专家评审。州工信局在相关单位部门中邀请学术威望高、造诣深的专家学者和人才工作管理人员组成“彝乡企业家”评审委员会,对遴选推荐的“彝乡企业家”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彝乡企业家”建议人选名单。

(四)考察了解。州工信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征求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建议,进一步核实情况。

(五)报审认定。州工信局综合专家评审等情况,提出“彝乡企业家”人选,经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州人民政府审定后,在互联网或有关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未发现影响选拔认定问题的人选,纳入“彝乡企业家”培养,按有关规定享受生活补助。如培养期间离开楚雄到外地工作的,取消其“彝乡企业家”资格、停发生活补助。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楚雄高新区经贸局,州级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动员本辖区、本行业的企业推荐人员参加“彝乡企业家”的申报选拔。申报对象只能在楚雄“彝乡英才”8个人才培养专项中择一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二)《彝乡企业家申报表》可从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www.cxgy.gov.cn/)公告公示栏下载。请各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楚雄高新区经贸局的推荐人选经县市人民政府同意,中央、省、州属企业经州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把关并提出推荐意见,于5月31日前将《彝乡企业家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一式2份整理汇总报州工信局组织人事科(地址:楚雄市鹿城镇阳光大道283号四栋211室;联系电话:3389321)。

(三)各单位、各部门认真核实“彝乡企业家”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造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今后不得再次申报“彝乡企业家”,并向相关管理部门进行通报。

(四)“彝乡企业家”培养期为3年,培养期内组织教育培训、考察学习、工作交流等活动。培养对象所在企业按照州级重点企业进行重点扶持。

(五)“彝乡企业家”评选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下进行。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工信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3389078。

附件:楚雄州“彝乡企业家”申报表

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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