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87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楚雄州工信志》编纂服务采购项目经楚雄州财政局批准采购,楚雄市华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要求的各单位参与竞争性磋商会议。
一、采购概况
1、项目名称: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志》编纂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3、采购预算:61.00万元。
4、采购内容:《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志》编纂服务,详见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现行行业相关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6、完成期限:2022年6月前完成审批出版书号、排版设计、印刷出版,若有特殊情况,项目需要提前或延期完成的,由双方商定。
7、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二、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1、磋商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磋商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采购内容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
3、磋商申请人具有相关的采集、摄影、专业编辑、编审能力和设计水平,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保障本项目达到可以出版的标准;
4、磋商申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磋商申请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本项目开标活动。
三、付款方式
在规定日期支付,具体方式和日期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合同中约定。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申请人请于2019年3月11日至3月1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下同),在楚雄市华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华县新客运站5幢2号)获取,逾期采购人不予受理。
2、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原件备查:(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4)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交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且所提供资料须合法有效)。
3、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五、磋商申请文件的递交
磋商申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9年3月21日上午08时30分至09时00分,地点为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会议室。
六、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2019年3月21日上午09时00。
地点: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会议室。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 系 人:鲁永庆 联系电话:1370878****
采购代理机构:楚雄市华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袁海 联系电话:1363870****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