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按照《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组织工作的通知》(云工信规划〔2017〕111号)和《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发布2017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云工信规划〔2017〕108号)文件要求,州工信委会同州财政局认真组织县市进行项目申报,在申报完成后开展了专家评审、实地核查、委务会审定等程序,现已完成了州级项目申报的各项工作。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 云南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 云南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省对下转移支付因素法分配办法(试行)>的通知》(云财产业[2016]143号)等有关规定和程序,现对楚雄州拟上报争取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17年7月10日至7月14日。
如对拟上报争取2017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有质疑或意见,请在公示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州工信委纪检监察室和州财政局企业科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州工信委纪检监察室:0878-3389305
州财政局企业科: 0878-3123314
附件:楚雄州拟上报争取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名单
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楚雄州财政局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