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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9年云南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03 00:18     点击:[] 次

楚工信通〔2018〕102号

各县市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 中国制造2025>的通知》(国发〔2015〕28号)精神,落实好《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9年云南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技创〔2015〕321号,树立我州工业行业智能制造典型标杆,促进智能制造水平提升,我委将组织开展2019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一)企业必须是楚雄州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二)项目技术上处于省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水平,示范项目使用的装备和系统自主安全可控;

(三)项目必须是已开工尚在建设或2019年内可开工建设的项目,并在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zxjg.yn.gov.cn/zxjg/home)完成备案;

(四)项目符合《云南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附件1)中相应类别的具体要求;

(五)项目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资源利用率等方面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并持续提升,具有良好的增长性。

二、申报程序

(一)各项目申报企业参照《云南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附件1)认真填写《云南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附件2),并按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后按属地原则报当地县市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含电子版)。项目申报企业对项目信息真实性负责。

(二)请各县市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的项目申报、汇总、核实等工作,于2018年11月20日前将项目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我委技术创新科,申报文件从协同办公发送,并将申报书电子表格发送至电子邮箱(申报书电子表格可从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网站(http://wwww.ynetc.gov.cn)下载。

(三)网络申报。在提交纸质和电子版本申报资料的同时,各县市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要指导项目申报单位通过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pyoject.ynetc.gov.cn)进行网络申报。

请各县市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有关企业(集团)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完成项目申报。项目申报的网络版本、纸质版本、电子版本内容应当一致。

联系人:李兴有 孙彩莹

电话(传真):3389325

电子邮箱:jjwjscxk@163.com

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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