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楚雄州工业奖补项目资金监管工作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楚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楚雄市鹿城镇福龙苑小区2栋7单元301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3日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YNCC2025-03
项目名称:2025年楚雄州工业奖补项目资金监管工作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万元
采购需求:
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要求,对2025年及以前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有关专项资金项目扶持资金开展绩效评价、项目验收等工作;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过程中,组织资料规范申报培训、项目实地核查、项目评审等工作,辅助做好项目向上申报推荐工作;做好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的其他州级企业和项目专业审查、验收相关工作,做好相关绩效考核和评估工作,进一步确保对财政专项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资金合规,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质量要求:服务工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与规范,满足采购人实际工作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评分时给予投标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投标报价评分。
监狱企业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 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提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法人(包括企业、事业、机关、其他组织)提供2021年至2023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审计报告;未经审计的公司可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任意一年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若为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法人(包括企业、事业、机关、其他组织)提供①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②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②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内;③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声明]
3.3服务机构选派不少于3名专业人员为本项目提供服务(不少于1人驻场),并配套相当的专业专家资源力量。选派专业服务人员应熟悉楚雄州产业及企业发展情况,熟悉国家、省、楚雄州相关政策,熟悉各级专项奖补资金管理要求,并具有较好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3日至2025年05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楚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楚雄市鹿城镇福龙苑小区2栋7单元301室)
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的申请人,请于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请携带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办理时: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③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人办理时: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④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齐备后到楚雄市鹿城镇福龙苑小区2栋7单元301室(云南楚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购买磋商文件。
售价(元):3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楚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响应文件)
1、时间:2025年05月2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楚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次招标公告在《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上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楚雄彝族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 址:楚雄市阳光大道283号州第三公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33893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楚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楚雄市福龙苑小区二栋7单元301室
联系人:赵老师
电 话:198132276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老师
电 话:19813227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