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5688038933-/2024-1127004
- 公开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7日 15:30
- 发文字号:楚工信函〔2024〕19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州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030155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民建楚雄州委: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大涉企政策兑现落实力度,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的提案》(第11030155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综合州发展改革委、州市场监管局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单位对此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接到提案后,局党委班子十分重视此提案的回复工作,及时召开党委及行政办公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责成业务科室具体负责调研落实回复工作。
楚雄州委、州人民政府始终把扶持我州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优化我州营商环境等作为我州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战略性措施来抓。目前我州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不断加大扶持力度,有效促进我州中小微企业良好发展。
一、加大宣传推动政策落地
(一)利用多种渠道宣传。政府门户网站成为政策发布的权威阵地,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平台、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和产业园区等渠道,采用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提高政策的知晓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 《云南省“十四五”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规划》《云南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州委、州政府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主要有《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企业上市倍增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楚政通〔2022〕23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楚政办函〔2022〕52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办法的通知》(楚政规〔2022〕1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中小企业促进实施细则的通知》(楚政通〔2023〕5号)、《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楚办通〔2023〕11号)《楚雄州开发区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楚政通〔2024〕13号)等文件。以上政策措施对中小微企业在投资、审批、土地(林地)、环保、上市融资、资金、人才培养等方面都规定了明确的支持措施,对政府更好服务楚雄州中小微企业发展,优化发展环境,激发中小微企业及民营经济的活力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二)建立优化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工作协调机制,合力提升服务水平。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楚雄州工商业联合会结合工作职能职责和服务民营经济需要,建立优化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工作协调机制,助力我州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双方建立三项工作机制保障工作落实:一是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通过常态化沟通制度、惠企政策进企业工作机制、联合调研机制、共同推动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与同级工商联建立联系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开展会商、互通情况,开展政策宣讲、与企业座谈交流、入企走访调研等,共同提高服务经营主体水平。二是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双方通过优势互补、工作协同,对民营企业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问题和诉求做到有诉必接、有问必答、有难必帮。双方建立工作简报、专题通报等信息交流制度,共享调研成果。三是建立法规政策宣传工作机制。州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充分用好“3·15”“4.26”等宣传节点,围绕“优化政务服务、落实惠企政策”加强市场监管政策解读宣传;州县两级工商联充分利用自身平台优势,在民营经济领域加强经营主体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宣传教育;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和登记便利化改革等“放管服”改革政策,宣传市场监管部门落实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市场监管法治环境。
(三)促进政策落实,兑现到位。对34户优质中小企业开展融资协调,融资意向8.5亿元。政银企协同落实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政策,精准直达兑现第一批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补助资金696.4万元,有效撬动银行对专精特新企业放贷12.48亿元。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2023年全州共兑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5301.4万元。其中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587万元、2023年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95万元、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502.96万元、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资金696.4万元、省级上市奖补资金1150万元,州级财政兑现上市奖补资金1310万元。近五年来共帮助94户“专精特新”企业获得补助资金总额达9004.66万元,有效激励了我州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推荐上报2024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34个,省工信厅公示扶持楚雄州11个项目。免申即享、精准直达的方式兑现2023年第一批、第二批优质中小企业贴息资金1562.22万元。
二、畅通渠道加强政企互动
(一)深入开展“三进经营主体”活动。2024年初印发《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四万三进两个紧密结合”活动开展情况的通报及接续开展2024年工作的通知》,每季度从登记系统抽取2000户以上经营主体开展“面对面”直通服务,抽取500户以上重点企业由局领导全年跟踪服务,各科室结合业务领域重点联系帮扶。上半年共开展经营主体“三问三看三查”5532户,着力提高惠企政策知晓度、覆盖面和兑现率,有效掌握经营主体生存发展情况,听取吸纳意见建议,解决经营主体实际问题困难486件。
(二)精准帮扶个体工商户发展。发挥楚雄州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能,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持续推进“个转企”、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等改革事项;通过宣传推广“云南省个体工商户公共服务专区”,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一站式”集成高效服务,搭建政企“连心桥”;加快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根据《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的通知》《楚雄州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试点工作方案》《楚雄州“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分类入库实施方案》等,以“名特优新”个体户作为转型升级发展壮大主力军。
(三)推进政策普惠精准。落实落细国家、省州出台的有关培育扶持政策措施和楚雄州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32条措施,落实市场监管部门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26条、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措施20条,抓住短板弱项,分型分类精准施策,既保持量的合理增长,更注重质的有效提升。推进“政银企个”融通协同发展,引导全州4.2万户经营主体使用“融信服”平台获取融资服务信息和资源;按照牵头部门时序进度推进“贷免扶补”工作,上半年共指导14户个体工商户申请贴息贷款,帮助中小微经营主体解决融资难题,进一步提振信心、激发活力。
(四)提升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以打造示范窗口平台为目标,从服务体制机制、运营模式、软硬件设施等方面优化提升楚雄州民营企业服务窗口平台,建设改造服务场所1200平方米,健全充实服务人员,通过与高校、金融机构、电信运营商等机构通力合作,引导带动服务资源聚集,形成“一综合三专业”的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体系:“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上市咨询平台、培训教育平台、信息化服务平台”,开展了惠企政策宣贯、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服务、企业上市培育服务、企业人才招聘等服务,服务质量得到提升,2023年共举办服务活动168场,服务企业数1000家次,累计服务企业人员2500人次,发布信息3281条。2024年以来精心组织,聘请专业机构,邀请省、州专家开展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专场培训服务15场,服务企业510户次。通过楚雄州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数字化平台、微信对230户专精特新企业及后备企业开展精准政策解读服务。楚雄州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数字化平台不仅包括惠企政策、金融服务、信息公开、服务超市、优质中小企业培育、上市挂牌服务、优质企业库等服务,还持续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和政策文件库,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更好发挥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积极作用。
三、深化改革,加大市场扶持
(一)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落实首问责任制是提升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确保企业在办理业务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响应。企业前来咨询或办理业务时,在首次接触时能够得到及时、热情和专业的接待与解答。首问责任人需认真倾听并详细记录来访者或来电者的问题和需求,不得推诿或敷衍。同时,责任人应负责将问题或需求及时转交给相关部门或人员,并确保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和反馈。此外,对首问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以持续改进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让企业感受到政府服务的高效和贴心。
(二)不断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全面实施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改革,实现“非禁即入”,与全国统一材料标准、统一办事流程;通过压时间、降成本、简流程、优服务、建制度,持续提升经营主体开办和注销便利度,在个体工商户实现“秒办”的基础上,继续推行企业无干预智能化登记改革试点工作,将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0.5个工作日以内,其中企业登记注册环节2小时内完成,平均耗时14分钟,全程网办率达99.36%,达到先进地区水平,简易注销当场办结;推行经营主体歇业备案制度;大力提升服务效能,办事大厅为经营主体提供全流程帮办服务。
(三)加强监测确保审批效率。率先全省各州市开展新设企业登记耗时和网办率监测。2023年全省独家自主开发企业登记监测平台,设置全州新增企业数量、登记耗时、网办件占比等自动计算功能,省去了人工逐户计算的时间和人力成本,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计算准确率;基于此平台,州局每月监测各县市新设企业登记便利度,2024年共发布监测通报6期,精准督促各县市持续优化市场准入环境。
(四)优化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持续巩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成果,纵深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履行州商事制度改革和市场监管专项组工作职责,推动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全方位优化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全州上半年实有经营主体37.8万户,同比增长28.44%,较2023年底净增3.44万户。其中,实有企业9.5万户,同比增长45.9%,较2023年底净增1.13万户,实有个体工商户27.67万户,同比增长24.01%,较2023年底净增2.3万户,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5849户。
四、发挥作用促进商协会发展
积极为商协会搭建服务平台,推动行业自律和资源共享,倡导诚信经营,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同时,强化商协会在政策咨询、市场开拓、科技金融、法律维权等方面的职能,为会员企业提供有力支持,促进市场主体健康成长。楚雄州拓展民营经济统战领域“梧桐树工程”平台载体,将州工商联所属商会党支部分为5个党建联盟,每个联盟由1名党组成员为召集人、1名科级干部为指导员、1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通过开放式主题党日、创意型组织生活、联合性支部活动,着力构建上下联动、共驻共建的商会党建工作新格局,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围绕“共建、共助、共进”模式,与金融机构、检察院、法院、乡镇商会联建共建,在“双向奔赴”中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服务保障能力。与州内13家金融机构党组织结对共建,拓宽了政、银、企、商会沟通交流和资源共享渠道,帮助1783户融资困难民营企业获得银行贷款7.78亿元。通过“党建+社会责任履行”平台,与乡镇商会一起组织1060户民营企业、1250个合作社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整合投入各类资金108亿元,实施项目1394个,惠及655个村。通过“党建+法律服务”平台,与司法部门推进 “万所联万会”机制,推荐州、县两级56个工商联直属商(协)会与律师事务所建立“一所一会”合作机制。与州检察院共同开展“百名检察官服务百家民营企业”活动,组织149户民营企业与检察官建立服务联系,州工商联与州检察院共建沟通联系机制的做法被全国工商联、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事例,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被全国工商联授予实践创新奖。下一步,共建双方商会将加强沟通交流,根据双方优势和需求,拿出具体共建方案,共同通过人才培养、振兴产业、劳务协作、产销衔接,在产业合作上优势互补、在促进消费上相互赋能,以高质量组织建设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在“万企兴万村”行动中发挥商会组织更大作用。
感谢你单位对楚雄州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关注,对你单位在提案中提到的4条很好的实施建议,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研究和吸收采纳。最后,希望你单位继续保持对此项工作的关心关注,及时向我局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4年8月22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朱云峰,0878-3139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