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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目录:统计年报
  •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25日 09:27
  • 标题: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要求,对我委起草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中含有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行了公平性竞争审查。现将我委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及时传达学习公平竞争审查相关文件和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精神。多次听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汇报,结合实际安排年度工作。

(二)明确清理重点。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部、商务部《关于印发〈2017-2018年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价监〔2017〕2091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规范性文件清理范围、标准、分工,程序、方法步骤和清理目标。明确专门机构与人员负责组织清理工作,进一步澄清了对公平竞争审查重要性的模糊认识,统一了思想,明确了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使清理工作有序推进。

(三)认真清理。要求各科室要按照“谁实施、谁提出清理意见”和“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组织专人负责对现存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登记,逐一对照公平竞争审查“四类标准”、18个“不得”和四类例外情形,进行认真细致的梳理审查,提出“废改立”意见。对2018年我委新制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措施进行了清理审查,没有发现违反公平竞争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措施文件的情况,也没有废止、修改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措施文件。

二、存在问题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政策性、业务性强、审查能力不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要求各科室负责本单位拟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起草过程中严格对照《实施意见》中的内容,就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我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做到依法审定,内容合法、程序合规、细致周密、防止疏漏。把公平竞争审查落实到每一项政策的起草和决策过程中,切实保障公平竞争审查的实际效果,防止再出台新的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

 

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2月24日